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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發佈2016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2016-12-03 10:53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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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發佈2016年企業工資指導線
企業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為11%,中線6%,下線3%

為深化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加大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調控力度,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保障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日前,省人社廳發佈了2016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企業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為11%,中線(基準線)為6%,下線為3%。

企業應當按照“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産率提高同步”的要求,參照工資指導線制定本企業年度工資增長計劃,合理調整和確定企業各崗位人員的工資水平。生産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應按中線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較大,平均工資低於所在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以及人力資源市場緊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佔比較高的企業,應按上線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經濟效益未提高,但生産經營基本正常的企業,可按下線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生産經營不正常、經濟承受能力不足的企業,若今年不能安排職工工資增長,應徵求職工意見,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在企業工資指導線發佈之前已簽訂工資集體合同的,如原合同職工工資增長幅度未達到工資指導線水平,可參照工資指導線和企業經營情況,重新調整工資增長水平,簽訂工資集體合同變更書,作為集體合同的補充協議。

各用人單位要優先保證普通職工尤其是一線職工和農民工的工資增長。各地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宣傳,使企業和廣大勞動者充分了解工資指導線對指導企業工資分配的作用,積極主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推動企業自覺按工資指導線安排職工工資增長,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記者 王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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