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民生工程聽誰的?北京西城區將全面建立民生工程民意立項機制

2016-12-17 18:22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2月17日電(記者 烏夢達 王可佳)建好的民生工程閒置無用、甚至淪為少數主管部門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這種情況曾在不少地方出現,令人痛心。黨的六中全會公報提出,堅持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對一切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的行為,要嚴肅問責追責,依紀依法處理。

記者17日從正在召開的北京市西城區兩會上了解到,北京西城區提出,2017年起將全面建立民生工程民意立項機制,“必使政府聽命于正當民意之前”。

民生工作民意立項“全覆蓋”

西城區區長王少峰介紹,過去政府動員群眾多是在立項之後的實施工作過程中,然而隨著百姓對身邊事的關注度、參與度不斷提升,政府的好事並不一定必然獲得百姓的支持,“知屋漏者在檐下”,民生短板在哪,百姓自己很清楚。政府要“雪中送炭”,避免“錦上添花”,就必須充分聽取被服務對象的意見。

為此,西城區委、區政府出臺《西城區建立民生工程民意立項機制的指導意見》,2017年將在全區落實,並明確提出了三類民生工程的分類。

第一類是“政府能做+群眾想做”的民需申報型,以發佈項目+群眾申請方式開展;第二類是“政府要做+群眾受益”的民意徵求型,屬於政府部門必須完成,有指標、有標準的民生工程,要在實施前和過程中聽取意見;第三類是“群眾要做+政府該做”的民情驅動型,居民有強烈切實需求,政府該做但尚未安排計劃的,協商匯總安排落實和反饋結果。

王少峰介紹,西城區從2015年起嘗試民生工程民意立項工作。近年來,在棚改、老舊小區抗震加固等民生工程中,區政府要求所在地區街道辦和實施主體牽頭,立項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每個街道自己辦的民生實事,也要群眾同意才能立項申報;在最基層的社區,資金的使用也需要“社區議事”,幹什麼怎麼幹,群眾商量,形成不同領域多角度聽取群眾意見的機制,實現民生工程民意立項的全覆蓋。

西城區委社工委主任馬紅萍表示,在這些民生工作實踐中,公眾不再是被動的接受服務,而是參與到決策和實施過程當中,對服務擁有知情權、選擇權以及相當程度的決策權。

民意立項作為財政資金付款前提

記者了解到,西城區15個街道和涉及相關部門都要依據《民生工作民意立項實施辦法》,對本領域的工作分析、分類,制定相配套的實施程序,保證群眾反映的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為強化政策的落實,政策規定運行程序中都設定以民意立項作為財政資金付款的前提。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沒有民意立項財政不撥款。如果能堅決執行將是一個硬約束,政府也就難以把民意只挂在嘴上。

如此一來,基層的街道和社區居委會既是實施民意立項的組織者又是協商平臺的搭建者。目前,西城不少街道已經做了嘗試。例如,椿樹街道構建民事民提、民事民議、民事民決、民事民評、民事民享的“五民體系”,將養老驛站怎麼建,誰來乾等問題交給群眾討論,實現政府聽意於民、還權於民,既提高問題解決的精準度,也增強居民對公共事務的敏感度和參與度。德勝街道制定了《政府投入類項目的基本規則》,把聽取民意設定為街道投入的先決條件,確保工作來源於群眾需求、得到群眾滿意。

馬紅萍表示,下一步,西城區將以提升社區居委會的統籌力、協調力、動員力、破解力為重點,加強支持保障,指導和幫助社區居委會在組織動員廣大群眾參與家園建設、協商公共事務中發揮好主體作用,履行好法定職責。

未民意立項的民生工程造成重大負面影響要問責

為確保民生工作民意立項落到實處,西城區將採取內部監督加外部評議的方式,對工程實施及産生績效等多維度進行綜合評價,對未經民意立項的民生工程,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要進行問責。

圍繞“績”,主要評價民生工程任務完成、資金管理、項目實施等情況;圍繞“效”,民生工程主要評價建後管養、效益發揮、群眾評價等情況;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年度預算調整、專項資金分配和以後年度預算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形成徵集民意、確定方案、組織實施、績效評價的“民生工作民意立項”閉環。

同時,西城還將持續深化政務公開,加強行政決策預公開,落實政府向公眾報告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參與式財政機制、政府重大決策項目公眾參與制度等配套制度,讓政府各類民生政策、民生工程、惠民措施更加緊密地貼近群眾要求、更廣泛地吸納群眾意見、更全過程地接受群眾監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