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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滬正式出臺網約車細則

2016-12-22 07:26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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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給予5個月過渡期,上海不區分新舊能源車
京滬正式出臺網約車細則

12月21日,北京市深化出租汽車改革實施意見及配套文件正式公佈。據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前期徵求公眾意見的基礎上,北京市有關部門在3個政策文件中做出修改總計125處。

10月8日至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指導意見》的徵求意見稿,在網上進行了公眾意見徵集。據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社會公眾有效反饋意見建議8825件、9246條。

通過對意見總體情況的梳理研究,北京市相關部門在3個政策文件中做出修改總計125處。

做出的修改包括:將網約車“車輛排量不小于2.0L或1.8T”調整為“車輛排量不小于1.8升”,“車輛軸距不小于2700毫米”調整為“車輛軸距不小于2650毫米”;將網約車駕駛員年齡條件由原“年齡男60歲、女55歲以下”改為“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新增“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非經營性車輛不得從事網約車運營”的規定;增加了“本實施意見發佈之日起,已經在本市開展網約車業務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駕駛員及車輛,給予5個月過渡期”的表述等。(記者 王昊男)

12月21日,上海市正式頒布《關於本市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上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干規定》和《關於規範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實施意見》3個文件,即日起正式實施。其中,《若干規定》明確了“網約車應在本市註冊登記,達到本市規定的可予以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排放標準”“駕駛員應為本市戶籍”等條件。《合乘實施意見》則對合乘出行平臺、車輛、駕駛員、註冊管理、合乘次數等進行了規定,明確了“車輛應在本市註冊登記”等條件。

同時,在綜合評估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經反復研究和商討,上海對3個文件徵求意見稿中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其中關於網約車,將車輛軸距條件放寬為“達到2600毫米以上”,且不再區分燃油車輛和新能源車輛;不再要求駕駛員“持有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對納稅和經營服務相關條款也做了適當放寬和調整。關於合乘車,對“人車綁定”的要求調整為以家庭為單位,合乘出行可分攤成本標準由平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合理確定。

上海市交通委表示,上海堅持綜合交通發展戰略和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市交通管理部門還將嚴格按照新規要求,加大對本市巡遊車和網約車市場的整治力度,依法打擊各類服務違規和非法客運行為。(記者 沈文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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