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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交易流程
將被全程監督

2016-12-26 18: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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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12月26日電(記者 姜剛)記者26日從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安徽省近日出臺土地出讓交易監督管理新規,提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應納入各地市縣一體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交易,並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交易流程實施全程監督。

根據《安徽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應納入各地市縣一體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交易。部、省級登記發證的礦業權出讓納入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交易。市、縣登記發證的採礦權出讓納入各地市縣一體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交易,也可跨市利用異地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

據安徽省土地使用與礦業權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介紹,新規提出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交易流程實施全程監督,主要內容包括9項:出讓文件編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告發佈、出讓文件發放是否規範;異議受理及處理情況;是否嚴格按照出讓文件的規定受理競買(投標)人申請;競買(投標)人申請資料、資格審查、資格確認的規範性、保密性和及時性;招標、拍賣、掛牌交易程序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是否公開、公正、公平;出讓結果發佈的及時性;出讓交易後期履約情況;其他交易事項。

安徽省規定,競爭主體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認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和礦業權出讓公告、出讓文件、交易過程、交易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及時在交易過程的相應階段和法定時限內提出,交易機構或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給予答覆。

此外,安徽省還提出,建立市場主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交易事前信用承諾制度,要求市場主體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並納入交易主體信用記錄,接受社會監督。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監測預警制度。定期進行統計分析和效果評估,及時調整監管重點。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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