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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級經濟開發區設立、擴區和區位調整審批管理辦法徵求意見

2017-01-01 13:44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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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016年12月31日從省商務廳獲悉,《廣東省省級經濟開發區設立、擴區和區位調整審批管理辦法》徵求意見,每個縣(市、區)原則上不超過一個省級經濟開發區,對於經濟實力強的縣(市、區),可申請2家開發區,但應實行差別化定位。

對於設立申請,此次新政提出了系列要求,各市商務主管部門參照省級經濟開發區綜合評估體系對申請設立的省級經濟開發區進行綜合評估,其發展水平位於本地區(分片區劃分,下同)中等及以上水平,方可提出設立申請。此外,還要求近5年內無嚴重違法建設事件,或違法建設被查處後嚴格落實整改措施完成整改。

對於擴區申請,根據該《管理辦法》,開發區必須已完成經批准規劃用地面積80%以上的開發建設,因經濟發展需求確需擴大規劃用地範圍方可申請擴區。此外,申請擴區的開發區主要經濟指標在申報前兩年保持持續增長,佔對本縣(市、區)主要經濟指標不低於20%。單位項目用地産出各項主要質量經濟指標(包括單位地區生産總值、單位工業增加值、單位財政收入、單位進出口值、累計實際利用外資密度等)高於所在區域省級經濟開發區平均水平。(記者 蘇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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