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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出臺土壤污染防治“土十條”

2017-01-05 09:03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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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稱《方案》)公佈,這是我省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10條40款285項措施,旨在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留一個肥沃的土壤給後代。

按照《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目標具體化,即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治理土壤污染,《方案》給出“摸底數、防新增、控來源、安全用、防風險、減存量、嚴執法、強科技、共參與、嚴考核”等十個方面舉措。

具體來看,《方案》在國家確定的有色金屬礦採選等8個行業基礎上,增加農藥、鉛蓄電池、鋼鐵、危險廢棄物利用處置4個重點行業,並要求在2020年底前掌握這些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情況。同時,通過用地限批等手段,嚴控新增土壤污染,保護各類未污染用地。

《方案》明確自2017年起,我省將開展重金屬重點防控區專項整治,全面排查簡易垃圾填埋(堆放)場,到2020年,全省30%的産糧(油)大縣和所有蔬菜産業重點縣要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江蘇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土壤研究所所長王水認為,加強土壤污染處理工作,應該嚴格管控現有污染源,強化土壤污染預防工作。同時還要重視土地的安全使用,加強農用地安全利用,保障農業生産環境安全,比如加強對茶園、果園的土壤環境管理。

《方案》還明確,自2017年起,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到2017年底,制定完成污染地塊環境管理聯動方案。到2020年底前,分批實施20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

嚴格執法是《方案》真正實施的有力保障。我省將開展《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的立法工作,加大執法力度。從2017年起對重點行業在産企業,開展專項環境執法;對尚未再開發利用的已關閉搬遷企業歷史遺留地塊,開展土壤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隱患。同時,各設區市、省各有關部門都要簽訂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以考核倒逼《方案》實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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