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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4號)

2017-01-11 08:24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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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水果製品、糕點、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肉製品、糖果製品等6類食品468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64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産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産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水果製品39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糕點5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糧食加工品12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96批次,肉製品83批次,糖果製品72批次。

二、不合格産品情況如下:

(一)茶多網絡茶葉專營店在蘇寧(網站)易購銷售的標稱泉州市廣益發商貿有限公司運營、漳州市琪凱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八珍陳皮,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檢出值為0.18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檢出值為11.7 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8.0g/kg)高出46.3%。檢驗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二)龍岩新華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蓮花店銷售的標稱福建龍岩晉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橄欖絲,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檢出值為1.7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g/kg)高出70%。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兜兜食品專營店在京東(網站)銷售的標稱福建加福加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貓山王榴蓮餅,過氧化值檢出值為0.3g/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25g/100g)高出20%;防腐劑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4,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高出40%。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四)廣州市安邁晞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原産自馬來西亞坤兄弟有限公司生産、東莞市普陽食品貿易有限公司經銷的麥比客榴蓮酥,皮中檸檬黃檢出值為0.0045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産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生産企業所在地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産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産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北京、江蘇、福建、廣東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查處情況於2017年3月31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向社會公佈。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3.水果製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産品信息

      4.糕點監督抽檢不合格産品信息

      5.水果製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6.糕點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7.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8.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9.肉製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10.糖果製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1月10日

2017年第4號通告附件1

2017年第4號通告附件2

2017年第4號通告附件3

2017年第4號通告附件4

2017年第4號通告附件5

2017年第4號通告附件6

2017年第4號通告附件7

2017年第4號通告附件8

2017年第4號通告附件9

2017年第4號通告附件10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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