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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務出行“新能源化”

2017-01-13 16: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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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月13日電(屈淩燕、倪震洲)自浙江省實施公務車改革之後,一些地方政府將新能源車推廣和公務出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實現公務出行的“新能源化”。

衢州江山市政府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選定浙江衢州驛動新能源汽車運營商作為公務車運營方,鼓勵公務人員使用新能源車公務出行。該公司網點負責人祝楊鍇告訴記者:“江山推出的Evcard分時租賃業務有一半以上會員都是公務人員,最近一個月已經有9000人次使用新能源車出行。”

“我們希望從公務員開始推廣使用新能源車通勤。”江山市發改局副局長毛劍峰介紹,很多公務員住在市區到鄉鎮去上班,幾個人拼車開40分鐘花20元到單位,平攤下來一人就5元,方便又實惠。江山市專門成立江山市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系統項目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由江山市發改局牽頭落實,鼓勵機關幹部使用新能源車綠色出行,“未來我們也考慮將機關幹部使用新能源車公務出行的交通費用納入財政報銷範圍。”毛劍峰説。

在溫州,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就是新能源公務租賃試點。記者發現,管委會園區內有12個充電樁,用戶掃描充電樁二維碼即可免費充電。管委會的工作人員王仁告訴記者,新能源車分時租賃在開發區內深受追捧。“我們管委會安排了10輛新能源車,經常都被租光,下鄉走基層調研都非常方便。”

據悉,新能源車分時租賃將在溫州繼續擴大網點。

“十三五”期間,浙江省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積極提升公務車採購中新能源汽車的佔比。衢州和溫州地區啟動新能源車分時租賃試點,探索公務出行市場化模式。嘉興市、寧波市出臺政策文件積極鼓勵各級政府採購新能源車作為公務車輛。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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