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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民辦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2017-01-19 07:27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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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司長謝煥忠透露,截至2016年,全國共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17.10萬所,在校學生4825.47萬人。

根據近日國務院印發的《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可以舉辦營利性民辦高等學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和幼兒園,但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

因此,實行分類管理後,民辦幼兒園和民辦高中將享受更多優惠政策,而民辦小學、初中可能迎來新一輪洗牌。

現階段,我國共有民辦幼兒園15.42萬所,在園兒童2437.66萬人,是民辦學校的絕對主力,也撐起了學前教育的“半壁江山”。同時,還有民辦高中階段學校4902所,在校生463.22萬人;民辦高等學校742所,本專科在校生616.20萬人。對於這部分學校,《意見》帶來利好,他們根據自身情況無論是選擇營利性還是非營利性,國家都將予以鼓勵。

“《意見》也強調,社會力量投入教育,只要不屬於法律法規禁止進入以及不損害第三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安全的領域,各級政府不得限制。”謝煥忠表示,國家只是在稅費優惠、用地、收費等方面,將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民辦學校實行差別化扶持政策。

但是,不管營利還是非營利,民辦學校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均執行與公辦學校相同的價格政策。民辦學校教師在資格認定、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評優表彰等方面與公辦學校教師享有同等權利,且民辦學校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享受同等助學貸款、獎助學金等國家資助政策。

在收費上,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通過市場化改革試點,逐步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政策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由民辦學校自主確定。

實施分類管理後,學校要做的事情並不複雜。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學校的,修改學校章程,履行新的登記手續,繼續辦學;選擇登記為營利性學校的,在依法依規進行財務清算、財産權屬確認、繳納相關稅費等程序後,辦理新的辦學許可證,重新登記,繼續辦學。

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有兩種登記情況:一是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有關規定的,到民政部門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二是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的,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為事業單位。其中,實施本科以上層次教育的非營利性民辦高等學校,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登記;實施專科以下層次教育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登記。

營利性民辦學校,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管轄權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從政策來看,不管營利還是非營利,民辦學校都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支持,從市場準入到師資力量、教學方向、學生資助,都有明確的優惠扶持政策。但是對於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來説,問題就複雜一些,因為政策禁止其辦成營利性小學和初中。而營利與非營利的主要區別,就是看賺的錢是拿來給股東分紅,還是繼續投入學校建設運營。部分社會資本考慮到回報問題,投資興趣會下降,甚至有股東會考慮撤資。

目前,我國有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1.11萬所,在校生數量1289.15萬人,比在校高中生和大學生的總和還多。一旦這些學校不再辦學,容易激發社會對公辦優質教育資源的再次爭奪。如何讓這部分民辦學校在無法分紅後繼續保持熱情,是當前社會關注的焦點。

此外,現有民辦學校多數以取得“合理回報”為辦學目的,並且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投入了大量資産。而且,現有民辦學校也享受了土地、稅費的大量優惠。因此財務清算規則是各校關注的焦點,也是最終決定學校分類的關鍵因素。會上,教育部政策研究與法制建設司司長孫霄兵表示,現有民辦學校選擇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財務清算規則由省級政府制定,教育部鼓勵各地于2017年9月1日前出臺。(記者 佘穎)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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