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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副局長解讀《全國海島保護工作“十三五”規劃》

2017-01-23 11:19 來源: 海洋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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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享海島生態文明
國家海洋局副局長房建孟解讀《全國海島保護工作“十三五”規劃》

日前,國家海洋局印發了《全國海島保護工作“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提出了“十三五”期間全國海島保護與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是全國海島保護與管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近日,《中國海洋報》記者專訪了國家海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房建孟,請他就《規劃》實施的意義、定位、目標、總體部署、重大工程與保障措施等內容進行了解讀。

記者:《規劃》發佈實施的重要意義是什麼?

房建孟: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就做好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習近平強調,生態文明建設是“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重要內容。要切實貫徹新發展理念,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努力走向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新時代。李克強指出,生態文明建設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石。中央領導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為海島保護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國海島保護與管理既面臨著全面深化改革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機遇,也面臨著保障海島生態安全、權益安全和提升海島對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率的挑戰。新形勢下,編制實施《規劃》非常必要,其重要意義主要體現在:

一是貫徹執行國家重大戰略部署的需要。2015年,黨中央、國務院先後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對海島生態文明和海島保護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對海島工作參與全球海洋治理提供了新途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發展海島生態旅遊、生態漁業以及海島開發開放等提出了新需求;公眾對生態産品需求不斷增長,海島保護正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面對這些新要求、新形勢,必須提出相應的任務目標和政策措施,將國家重大戰略細化並落實到海島保護工作領域。

二是貫徹實施《全國海島保護規劃》的需要。2012年2月,國務院批准《全國海島保護規劃(2011~2020)》,提出必須嚴格實行海島保護規劃制度,統籌規劃,分類保護,實現海島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發展。2014年國家海洋局組織開展的《全國海島保護規劃》實施情況評估認為,各地區、各部門開展了大量海島保護工作,《全國海島保護規劃》實施情況總體良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如基礎資料嚴重缺乏、海島管理能力不足,人居環境有待改善、生態保護壓力較大等。為此,需針對存在的問題,逐條分析,形成“十三五”期間海島保護與管理的工作方案,以保障《全國海島保護規劃》各項目標任務的實現。

因此,有必要制定和實施《規劃》,引導政府、企業和公眾全面參與海島保護,助力開創海洋強國建設新局面。

記者:《規劃》的定位是什麼?與《全國海島保護規劃(2011~2020)》的關係是什麼?

房建孟:《規劃》是對“十三五”全國海島保護作出的工作安排和任務部署,是“十三五”期間海島保護與管理的工作規劃。

《規劃》著眼于繼續推進《全國海島保護規劃》的實施,是對《全國海島保護規劃》的細化與深化。《規劃》提出的生態保護、資源合理利用、權益島礁海島保護等,都是《全國海島保護規劃》相關部署的延續;《全國海島保護規劃》確定的十大重點工程和沒有完成的工作,將結合規劃部署的主要任務繼續推進。

《規劃》著眼于解決《全國海島保護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針對當前海島生態保護壓力較大的問題,提出了制定海島保護名錄、維護生態廊道、強化社區參與等措施;針對人居環境亟待改善、開發利用尚缺引導等問題,提出了創建和美海島,引導海島開發向低碳、環保、綠色方向發展等策略。

《規劃》著眼于新形勢、新要求,是對《全國海島保護規劃》的拓展和補充。依據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生態文明建設與自然資産産權制度改革、“一帶一路”倡議以及“智慧海洋”“全球海洋立體觀測網”和“一站多能”等內容,提出了“生態島礁”工程、監視監測系統建設、海島生態本底調查與物種登記試點、歷史遺留用島調查與管理等四大工程,增加了海島國際交流與合作、生態紅線、生態補償、無居民海島産權管理制度等內容。

記者:《規劃》的目標是什麼?

房建孟:《規劃》提出了海島生態保護、海島開發利用、權益島礁管控與綜合管理能力4個方面的具體目標,確定了十多項具體量化指標。要求到“十三五”末,沿海各地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控制指標符合海洋生態紅線制度的要求、有居民海島垃圾污水處置率不低於80%、新增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垃圾污水處置率達到100%、將10%的海島納入海島保護名錄、創建100個和美海島、制修訂15項標準規範體系、完成200個海島生態本底調查、建成121個具備海島監視監測能力的站點、海島巡查率達到80%和完成51個領海基點保護範圍選劃等。

記者:《規劃》的總體部署是什麼?

房建孟:《規劃》的總體思路和部署是,以推動海島生態文明建設為根本宗旨,以促進海島發展成果與民共享為基本任務,以維護海洋權益為關鍵使命,以拓展國際合作與交流為重要方向,以提升海島治理能力為基礎保障。

一是建設海島生態文明。圍繞海島生態文明建設需求,以建立實施生態紅線和保護名錄製度、加強保護區建設和生態修復為抓手,完善海島保護體系,保護海島自然岸線、生物多樣性,修復海島生態系統,推動社區參與,防止開發利用活動對生態系統的破壞,推進海島生態環境保護從末端治理向維護生態系統健康和生態安全轉變。

二是促進海島經濟發展。圍繞海島經濟社會發展,以創建和美海島、規範無居民海島利用為抓手,建立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的約束機制,探索用島模式,促進重點海島合理開發,推進海島資源開發利用由注重生産要素向消費要素和生態功能轉變。

三是嚴格保護領海基點所在海島。加強領海基點保護範圍及領海基點所在海島的監督管理,修制訂領海基點監視監測與保護範圍標誌設置標準規範,完成51個領海基點保護範圍的選劃。

四是拓展國際合作與交流。以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為契機,以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為指導,拓展合作交流領域,開展海島開發利用新理念、海島生態保護新方法等經驗分享與交流,促進海島可持續發展。

五是完善業務體系。圍繞海島保護管理能力提升需求,以海島監視監測、統計調查、科學研究和標準規範為抓手,完善數據收集分析體系,加強執法監督,為海島治理體系的建設提供業務支撐。

記者:《規劃》的重大工程有哪些?

房建孟:《規劃》在繼續推進《全國海島保護規劃》確定的十大重點工程基礎上,重點推進4項重大工程。一是貫徹落實“十三五”規劃綱要的要求,實施“生態島礁”工程,使我國海島基本實現“生態健康、環境優美、人島和諧、監管有效”。二是實施海島監視監測系統建設工程,開展監視監測、評價、研究、標準與業務監管、信息系統支撐和保障等六大體系建設。三是實施海島生態本底調查與物種登記試點工程,摸清全國海島岸線、沙灘、植被覆蓋、水資源等狀況,開展海島自然區劃示範和部分海島植物物種登記。四是實施歷史遺留用島調查與管理工程,全面查清我國歷史遺留用島的基本情況,開展分類處置與管理試點,鼓勵用島單位和個人按照《海島保護法》及有關配套制度,補辦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許可。

記者:《規劃》落實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房建孟:《規劃》以形成“政府、企業和公眾”共同參與的海島保護新局面為導向。為確保《規劃》能夠順利實施,從5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統籌謀劃、系統部署、協調推進的長效機制,廣泛動員各地和社會力量,推進規劃實施。二是增強多元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財政性資金的引領和示範作用,積極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海島保護。三是強化隊伍建設,提升海島管理與研究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創新能力,形成一批支撐海島保護與管理的人才隊伍。四是深化軍民融合,建立健全海島保護與利用軍民融合協調機制,研究廢棄國防用途海島及其設施轉為民用機制。五是推進宣傳教育,在全社會營造保護海島、愛護海島的氛圍。(記者 吳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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