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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2017-01-26 07:43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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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文字是人類文明代代相傳的載體,是打開溝通理解之門的鑰匙,是促進文明交流互鑒的紐帶。在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是一件大事,關係民族發展、國家繁榮和社會穩定。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符合我國語言文字使用的實際國情。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多語種、多文種的國家,有130多種語言、30多種文字,語言文字情況十分複雜。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是各民族智慧的結晶,是中華民族的重要文化遺産,更是各民族須臾不可缺少的交際工具。各少數民族對自己的語言文字有著深厚的感情,他們把祖宗傳下來的語言文字當作本民族的寶貴財富,希望得到全社會的保護和尊重。歷史經驗告訴我們,語言文字是民族特徵中一個最為敏感的特徵,語言文字受到保護和尊重,是民族和諧、社會和諧的保證。凡有母語的民族,不論大小,都熱愛自己的母語,都與母語有著深厚的感情。民族平等,自然包括語言文字平等;對民族的尊重,自然包括對其語言文字的尊重。

隨著經濟一體化、社會信息化不斷發展,使用人口少的語言文字或在雜居程度高的地區使用的語言文字會出現不同程度的衰變,甚至會瀕危。這是客觀事實,是多民族國家語言關係演變的自然趨勢。中國如此,世界各國也是如此。對於這種局面,我們要客觀面對,並從對語言文字實行保護的角度進行深入思考。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有利於民族發展、社會進步,有利於民族和諧、民族團結,有利於弘揚各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實踐表明,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符合我國語言文字的發展規律,符合各民族的心理要求,是一件造福韆鞦、必須做好的大事。

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各民族語言文字的科學保護工作,制定一系列方針政策,取得了很大成績。“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就是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的。這是我們黨在新時期對待我國語言文字的指導思想和科學決策,是繼憲法提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後語言文字方針政策的新發展。2014年,習近平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六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強調,要“搞好雙語教育”。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需要處理好以下關係:一是強勢語言和弱勢語言的關係。在任何一個多語言的國家,不同語言之間都會存在強勢和弱勢之分,語言文字政策要促使二者協調互補、和諧共存。二是語言互補和語言競爭的關係。不同語言共存于一個社會,由於語言背景、語言功能、語言使用人口的不同,除了互補還會有競爭。語言競爭是不可避免的,國家的語言政策應有利於調節語言矛盾,促使不利因素轉化為有利因素。三是母語和通用語的關係。少數民族學習國家的通用語是必須的,對於少數民族的發展、繁榮也是有利的。在少數民族分佈的地區,應建立科學合理的雙語機制。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需要增強全社會的語言文字資源觀念和語言文字保護意識。人類雖然天天都在使用自己的語言,但對語言文字的重要性以及怎樣對待其他民族的語言文字,並非都已認識到位。新形勢下,我們要把語言文字作為資源來保護。此外,在我國這個具有悠久歷史的文明古國,長期以來各民族形成了一種自覺尊重其他民族、其他語言的社會風尚、公共道德。新的時代條件下,這一優良傳統理應得到發揚光大。(中央民族大學教授 戴慶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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