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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試行行政事業單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險

2017-02-04 13: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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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2月4日電(記者 呂昂)為鼓勵公務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加強工作人員公務出行交通安全保障,浙江省財政廳近日印發《關於試行行政事業單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險的通知》,決定對全省(不含寧波)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乘坐公共交通試行由單位統一保險。

根據這個“通知”,參保單位範圍包括全省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含在寧波的省屬單位),參保人員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職、挂職鍛鍊、與參保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遣的人員,交通工具範圍及種類(不含國際航線)包括飛機、火車(含地鐵、輕軌等其他軌道交通工具)、輪船(含其他水上公共交通工具)、汽車(含客運汽車、旅遊客車、公共汽車、出租車、網約車)。

據悉,經浙江省政府採購中心競爭性磋商,中國人壽、平安産險、人保財險、浙商財險、陽光財險5家在浙保險機構為2017-2018年度浙江省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共交通意外險定點服務機構,保費為每人每年30元,保額最高為320萬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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