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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改革兩年間”:防範打擊涉眾型
經濟犯罪工作不斷深入

2017-02-15 07:39 來源: 公安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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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開展對非法集資、傳銷等違法犯罪專項整治,創新涉眾型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機制,大力加強風險防範和宣傳教育,依法查處“e租寶”、“泛亞”等一大批重大案件……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積極應對涉眾型經濟犯罪新情況、新特點,聚焦風險防範、創新機制打法、強化能力建設,著力推進防範打擊涉眾型經濟犯罪工作不斷深入,有力服務了經濟社會發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開展專項整治 向利益黑手頻頻亮劍

群眾最痛恨什麼,就嚴厲打擊什麼。在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日漸增多,社會危害不斷蔓延的嚴峻形勢下,各級公安機關積極會同有關行業監管部門和檢法機關,瞄準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領域,主動出擊、頻頻亮劍,採取綜合整治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全力維護經濟秩序穩定。2015年以來,公安部連續3次部署全國性專項整治行動,掛牌督辦案件200余起。

——2015年,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深入開展為期3個月的非法集資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各地公安機關針對重點行業、重點人員、重點跡象、重點區域,堅持打早打小、快偵快破、持續攻堅,嚴厲查處了君輝公司案、成吉大易公司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專項整治工作中,全國公安機關共破案2423起、涉案金額逾千億元。

——2016年4月,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公安機關與人民銀行、銀監、證監、保監、工商等多部門通力合作,對互聯網金融風險展開全面排查整治,對風險顯現、人員潛逃、資金轉移的惡性案件予以嚴厲打擊。截至2016年底,全國公安機關共排查發現相關風險線索逾千條,查處相關案件500余起。

——2016年,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新型網絡傳銷專項工作。針對傳銷犯罪尤其是以“虛擬貨幣”、“金融互助”、“微商”、“愛心慈善”、“網絡商城”、“旅遊互助”等為幌子的新型網絡傳銷犯罪活動蔓延的勢頭,公安機關緊盯不放,堅持打源頭、搗網絡,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雲南、甘肅、新疆等地破獲了 “克拉幣”、“霹克幣”等近20起個案涉案金額過億元的“虛擬貨幣”犯罪案件。河北、福建、安徽、貴州等地破獲了“心未來”、“福建沃客”、“雲夢生活”等重大“網絡商城”犯罪案件。

據統計,2015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立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3萬餘起,為群眾挽回了一大批經濟損失。2016年立案數、涉案金額比2015年分別下降了8.9%、7.3%,初步扭轉了此類案件高發的勢頭。

創新打擊機制 全面提升依法打擊效能

全國公安機關緊緊圍繞著力提升依法打擊工作效能,全面深化打擊涉眾型經濟犯罪機制改革,堅持主動進攻、精確打擊,強化執法協作、增強打擊合力,斬斷伸向人民群眾“錢袋子”的“黑手”。

——實現多警種、多部門、跨區域高效聯動、合成作戰。公安部部署各地各警種進一步整合力量,並對各力量在偵查、打擊、風險防控等環節承擔的職責作出合理劃分,明確職責、強化責任。各地公安機關建成了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協調、統一辦案要求、統一處置資産、分別偵查訴訟、分別落實維穩的“三統兩分”工作機制,有效提高了偵查打擊效能,形成了“全國一盤棋”的工作局面。

——建立智慧研判、合成指揮、集約打擊的實戰機制。針對涉眾型經濟犯罪網絡化、産業化、跨區域等特點,公安部確立了“數據化實戰”理念,積極整合公安警務、行政執法和社會企業等相關信息資源,構建數據化生態基礎上的預警研判指揮平臺,堅持快速反應、精確打擊,成功偵破了 “e租寶”、“中晉”等一批大案要案。

——創新涉眾型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機制。在總結實戰經驗做法的基礎上,2016年11月,公安部黨委審議通過涉眾型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機制改革試點方案。按照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條塊結合、全警參與的原則,河南、重慶、四川等12個省份深入開展改革試點工作。

——開通非法集資案件投資人信息登記平臺。為方便群眾及時登記信息反映訴求,提升公安機關偵查辦案效率,2016年2月,公安部組織建設的非法集資案件投資人信息登記平臺正式開通。該平臺具有發佈公告、投資人信息登記、審核結果查詢等功能,並首先應用於“e租寶”、“泛亞”案件登記工作,數十萬名投資人進行了登記。

各地公安機關緊密結合實際不斷突破創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涉眾型經濟犯罪打擊模式,有力提升了防範風險和打擊犯罪的效能。上海市公安機關積極探索“系統化、信息化、一體化、集約化”工作模式,浙江省公安機關建立了“三色預警、精確打擊、動態防控傳銷犯罪”工作機制,江蘇省徐州市公安機關建立了風險排查、監測預警、案件查處、善後處置、宣傳教育和維護穩定的“六位一體”工作模式。

加強風險防範 進一步築牢安全防線

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活動有一個發展演變過程,如果能在苗頭時期早監測、早發現、早預防,就可以有效減輕危害後果、降低處置成本。公安機關對涉眾型經濟犯罪風險防範化解工作高度重視,有針對性地開展社會面排查、行業排查和網絡排查,及時堵塞漏洞、化解風險,防止個案風險升級為行業和區域風險。

——深入開展排查工作,推動完善多行業監管制度。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先後對私募股權、投資仲介、資金互助、網絡傳銷、互聯網金融、農民合作社等領域開展大範圍、多輪次排查,向有關主管、監管部門建言獻策,推動完善股權投資、虛擬貨幣、網絡借貸等多行業監管制度。

——加強涉眾型經濟犯罪預警監測工作。針對涉眾型經濟犯罪從網下向網上轉移蔓延態勢,公安部研發專門信息平臺,利用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手段延伸監測觸角,提升對風險隱患的洞察感知能力和防控應對水平。平臺從2016年投入運行以來發揮了較大作用 。

——會同相關行業部門,實施分級處置辦法。針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公安機關依據其行為性質、資金規模、風險等級等因素,會同相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對其採取監測關注、警示教育、熔斷處置、立案查處等分級處置辦法。在法律框架下和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公安機關與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研商會診,綜合施策,化解風險,力求實現最佳的法律、經濟和社會效果。2016年,安徽省公安機關會同行政執法部門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進行滾動摸排,對出現風險但尚能運轉的從業機構密切掌控、適時查處,對詐騙斂財或有卷款失聯苗頭的多家從業機構依法予以查處打擊。

——積極推動建立完善防範宣傳工作機制。為有效遏制涉眾型經濟犯罪高發勢頭,讓廣大群眾免受其害,各地公安機關發起宣傳攻勢,建立完善了“黨政領導、部門牽頭、街鎮負責、社村落實、社會參與”的宣傳工作格局。

近年來,各地公安機關會同銀監、工商等行業主(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及基層組織,依託“5·15”打擊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等活動,推進宣傳工作進機關、進工廠、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村屯,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等傳統宣傳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各種新興載體,對防範打擊涉眾型經濟犯罪開展多層次、多角度、立體化的公益宣傳,幫助廣大群眾擦亮眼睛、識別陷阱,讓犯罪分子無機可乘。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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