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福建推出43項聯合懲戒措施圍堵“老賴”

2017-02-22 19:21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福州2月22日電(記者 王成)記者22日從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發佈《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針對“老賴”推出12類43項聯合懲戒措施,加快建設福建省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平臺,最大限度擠壓“老賴”生存空間。

意見規定的每一項懲戒措施中又包含一個或多個具體的懲戒措施,實際聯合懲戒措施多達100余項。包括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的限制、政府支持或補貼方面的限制、任職資格限制、準入資格限制、榮譽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場交易限制、高消費限制等。

據福建省高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林玫瑰介紹,截至2016年12月1日,福建省已有65.42萬人被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執行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僅僅依靠人民法院一家單打獨鬥,繼續沿用拘留、罰款等傳統打擊手段,已經很難滿足實際需求,需要相關單位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她説。

為此,意見明確,調整成立福建省執行聯動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將原來執行聯動機制工作成員名單,由31家增加為71家,擴大聯合懲戒的廣度和深度,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工作體制機制。

意見還要求,福建省各地區各部門之間進一步打破信息壁壘,通過省公用信用信息平臺,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與公安、民政、國土資源、住建等部門信用信息資源共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與有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信用信息資源共享。

“破解執行難、打擊‘老賴’,信息化建設是關鍵。”林玫瑰表示,目前相關部門正推進懲戒軟體開發使用,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嵌入單位管理、審批、工作系統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自動比對、自動攔截、自動監督、自動懲戒和自動反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