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23批次中藥飲片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33號)

2017-02-23 17:39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經廣東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海南壽南山參業有限公司等22家企業生産的23批次中藥飲片不合格。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廣東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海南壽南山參業有限公司、國藥樂仁堂河北藥業有限公司、安徽省萬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益生源中藥飲片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市中藥飲片廠、廣西貴港市神農藥業有限公司、巴中科倫醫藥貿易有限公司等企業生産的13批次菟絲子不合格;標示為安徽源和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張益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江西彭氏國藥堂飲片有限公司、重慶市渝和堂藥業有限公司、四川欣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涼山新鑫中藥飲片有限公司、貴州達靈藥業有限公司、雲南向輝藥業有限公司、昆明道地中藥飲片廠等企業生産的10批次菟絲子(鹽菟絲子)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包括性狀、鑒別、含量測定,以及檢查項下的酸不溶性灰分、總灰分等(詳見附件)。

二、對上述不合格中藥飲片,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産品,並進行整改。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指定生産企業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産銷售不合格産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在一個月內作出處罰決定,將處罰結果報告總局並向社會公開。所有處罰均應處罰到相關責任人。

在立案調查工作中,企業對産品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向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由當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企業生産銷售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將情況通報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對不合格産品真實性異議的通報後,要立即立案調查,追溯産品來源。如確屬標示生産企業生産的,由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生産企業從重處罰。

特此通告。

附件:23批次不合格中藥飲片名單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2月22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