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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出領導幹部城鄉規劃實施管控離任審計制度

2017-02-24 10: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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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2月24日電(記者 程士華)安徽近日出臺實施《安徽省領導幹部城鄉規劃實施管控責任離任審計辦法(試行)》,明確了城鄉規劃管控離任審計內容,並提出對領導幹部應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進行區分界定。

記者從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市規劃處獲悉,結合國家相關法規以及地方實際,安徽省審計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研究制定了《安徽省領導幹部城鄉規劃實施管控責任離任審計辦法(試行)》,提出城鄉規劃管控離任審計應當以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依法依規進行審計監督,對被審計領導幹部履行城鄉規劃實施管控職責過程中存在問題所應當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區別不同情況作出界定,督促領導幹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

辦法對領導幹部城鄉規劃管控離任審計重點內容進行了明確,比如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城鄉規劃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執行情況、重大項目實施情況等。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包括構建城鄉規劃實施責任體系、建立城鄉規劃督察員派駐制度、完善區域內規劃巡查懲處、推進違法建設查處聯動機制等問題;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執行情況則包括城市空間佈局落實情況、城市“綠線”“藍線”“黃線”“紫線”管控執行情況、城市建設用地集約節約利用情況、城市生態環境保護情況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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