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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兩會分別設立會風會紀監督組 進一步改進會風嚴肅會紀

2017-03-04 14:4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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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 陳菲、施雨岑、李亞紅)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分別在大會秘書處設立會風會紀監督組,進一步改進會風、嚴肅會紀。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會風會紀問題。全國兩會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堅持不懈改進會風。2013年,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制定了改進會風的15項具體措施,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提出了改進會風的16條具體辦法,以後每年不斷改進、完善,取得了良好成效。

今年全國兩會會風會紀工作抓得更緊、更實,力度更大,形成了濃厚氛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制定了20條改進會風的具體措施,在“嚴格控制會議經費支出、進一步簡化會場佈置、倡導代表發言緊緊圍繞大會議題、改進會議文件簡報工作、加強對會議駐地管理”等要求基礎上,又增加了“加強會風建設、嚴肅會議紀律,堅決抵制和糾正一切不正之風,不相互拉關係、變相從事商業活動”等內容,要求各工作組、代表團都要制定落實會風會紀的具體措施並組織落實。採取前期報措施、中期報情況、後期報總結的“三期”集中報告方式,並實行每日重要會風會紀問題零報告。在各工作組、代表團設立兼職會風會紀監督員,要求監督員結合實際,採取靈活、多樣、有效的方式開展監督工作,實事求是地查擺可能涉及會風會紀的問題,發現問題要嚴肅處理。

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制定的改進會風嚴肅會紀措施包括認真履職盡責、簡化接待方式、規範會場安排、改進文風會風、嚴肅會議紀律、嚴守廉潔紀律、禁止商業活動等7個方面。在相關各組和各駐地辦事組設立會風會紀監督員,負責督促與會人員認真遵守大會紀律,發現違反會風會紀的苗頭性問題,第一時間提醒糾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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