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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改革試驗區、試點縣(區)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7-03-09 11:34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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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11號)精神,落實《教育部等6部門關於加快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的實施意見》(教體藝〔2015〕6號)、《全國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基本標準(試行)》要求,加快改革步伐,積累典型經驗,示範和帶動全國校園足球整體發展,教育部先後遴選確立了青島市、廈門市、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等校園足球改革實驗區及北京市延慶區等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試點縣(區)。在現有工作的基礎上,將繼續開展校園足球改革實驗區和試點縣(區)的遴選工作。為推動和指導改革實驗區、試點縣(區)工作,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把校園足球改革發展作為推進素質教育,引領學校體育改革創新的重要突破口和重要舉措。各改革實驗區、試點縣(區)要認真履行承諾,圍繞青少年校園足球教學、課外活動、競賽體系及師資培訓等方面在區域內積極探索,通過先行先試,引領和帶動全國校園足球的整體發展。

各改革實驗區、試點縣(區)充分發揮足球育人功能,把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作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人才培養和足球發展規律,理順管理體制,完善激勵機制,優化發展環境,大力普及足球運動。到2020年前示範帶動全省(區、市)基本形成政府主導、學校主體、行業指導、社會參與的發展格局,形成教學體系規範、訓練架構完整、人才渠道暢通、競賽體系完備的成熟發展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健全工作機制。高度重視校園足球工作,將校園足球納入地方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有效組織實施。建立以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教育、體育、足協等多部門共同參加的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指導當地校園足球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運行機制。制定本地區校園足球階段性改革發展目標與措施,以及每年具體推進計劃和實施方案。制定本區域校園足球特色校的考核管理辦法,加強校園足球特色校的日常管理與指導。

(二)提高普及水平。著力擴大校園足球覆蓋面,鼓勵支持各年齡段學生廣泛參與,試點縣(區)校園足球特色校要佔當地學校總數60%以上。大力組織和培育各級地方和校級足球隊,推廣普及足球文化,大力發展學生足球社團,讓足球運動融入學生生活、紮根校園。經常開展校園足球文化宣傳活動,建立校園足球信息發佈平臺,動態報道足球活動、交流工作經驗、展示特色成果。

(三)開展特色教學。依據義務教育、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教學指南(試行)》和《學生足球運動技能等級評定標準(試行)》,出臺有關教學指導文件,積極開展教研活動,加大課程實施管理的研究,不斷提高校園足球特色校學生足球運動技能等級合格率。所屬轄區的足球特色學校每週至少安排一節足球課,有條件的學校開展以足球為特色的“一校一品”體育教學改革。加強校園足球的大課間、課外鍛鍊的常態化鍛鍊機制建設,開展豐富多彩的以足球為主題的陽光體育活動。逐步形成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因材施教、各學段相互銜接的青少年校園足球教學體系和活動體系。

(四)完善競賽體系。完善校園足球競賽體系,形成穩定規範的賽制。按照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方案,制定區域內開展足球課餘訓練和競賽的相關方案,規範競賽管理,構建包括校內競賽、校際聯賽、區域選拔在內的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體系。建成縱向貫通、橫向銜接和規範有序的高校、高中、初中、小學四級青少年校園足球聯賽機制。注重校園足球賽事與職業聯賽、區域等級賽事、青少年等級賽事的有機銜接。

每年組織開展本地足球聯賽,積極參加區域內校園足球聯賽和選拔性競賽,鼓勵各地加強國際交流,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和具有國際視野的賽事體系。形成遵紀守法、文明觀賽,形成良好的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風氣。

(五)暢通成長通道。積極構建青少年校園足球業餘訓練機制,組織當地的校園足球夏(冬)令營和訓練營,積極利用校園足球特色校等重點資源,加強地方校園足球重點基地的佈局和建設,確立固定時間,定期組織代表隊,遴選有足球運動潛質、熱愛足球運動的學生進行集訓。各地要組織足球專業人員對校園足球課餘訓練、課外活動、教師培訓和校內外競賽等工作予以指導幫助。鼓勵各地加強和社會組織的合作,積極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校園足球協會和足球俱樂部。

在國家考試招生入學制度改革總體框架內,探索中小學招生相互銜接的招生模式,形成相應的招生及足球運動員合理流動政策,允許足球特長生在升學錄取時合理流動,暢通校園足球學生運動員進入上一級學校、各類優秀運動隊、有關足球職業俱樂部的通道,建立和完善教育、體育和社會相互銜接的人才輸送渠道。鼓勵高中畢業的校園足球學生運動員報考高校高水平足球運動隊和運動訓練、體育教育等專業。

三、保障措施

(一)配齊配強體育師資。加強體育學科教研員隊伍建設,在核定編制總量內配齊體育教師,強化足球教師隊伍建設,每年開展校園足球教師、教練員、裁判員的培訓。通過各類外籍教師引智計劃,加強校園足球教師的國際化交流,提升校園足球教師的教學與訓練水平。落實好體育教師待遇問題,體育教師開展體育教學、足球訓練和活動計入工作量,保證體育教師在評優評比、工資待遇、職務評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二)加大場地設施建設力度。認真執行《全國足球場地設施建設規劃(2016-2020)》(發改社會〔2016〕987號)的要求,把校園足球活動的場地建設納入本行政區域足球場地建設規劃,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確保足球場地與器材實施滿足教學、訓練需要。統籌體育場地設施資源的投入、建設、管理和使用,同步推進學校足球場地在課餘時間向學生開放,有條件的向社會開放以及社會足球場地設施向學校開放,形成教育與體育、學校與社會、學區與社區共建共享足球場地設施的有效機制,不斷提高校內外運動場所和體育場館的利用率。

(三)加大校園足球經費投入。認真執行《關於完善足球改革發展財政投入機制的意見》(財辦教〔2015〕80號)的要求,在區域內加大對青少年校園足球的投入,設立校園足球專項資金對校園足球改革發展給予支持。探索建立政府支持、市場參與、多方籌措支持校園足球發展的經費投入機制。優化教育投入結構,積極創造條件,因地制宜逐步提高校園足球特色學校經費保障水平。

(四)強化安全風險防範意識。加強校園足球運動傷害風險管理,制定安全防範規章制度;建成區域性體育運動保險機制,在購買校方責任險的基礎上,為學生建立體育運動意外傷害險,提升校園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後顧之憂。

四、有關要求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指導,建立健全區域內監督、檢查、考核機制,確保各改革實驗區、試點縣(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各改革實驗區、試點縣(區)要按照以上要求加強區域內校園足球改革的整體部署,儘快形成本地區的校園足球教學、訓練、競賽體系改革方案,形成規範的管理工作機制。有關工作方案以省級為單位於2017年3月31日前報我部體衛藝司,電子版發送至聯絡人郵箱,我部將在審核各地工作方案的基礎上與各地簽訂校園足球改革與發展備忘錄。

聯絡人:許弘、趙江;電話:010-66097180、010-66096472電子郵箱:zhaojiang2000@163.com

教育部辦公廳
2017年2月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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