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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長陳寶生:校園欺淩與校園暴力應加以區分

2017-03-12 21: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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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孫奕、胡浩)校園欺淩與校園暴力常常被相提並論,混為一談。教育部部長陳寶生12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記者會上表示,有必要對校園欺淩和校園暴力進行區分。

陳寶生認為,校園欺淩是發生在同學之間的一種失范行為,但不是犯罪。校園暴力是犯罪,是違法行為。二者有時會有一些交集,校園欺淩可能有時帶有輕微違法性質。

“對於這種校園欺淩,教育部和高法、高檢、公安部等單位進行了綜合治理。這兩年綜合整治以後情況大有好轉,但還沒有根本消除。”陳寶生表示,解決校園欺淩要建立包括校園內的安全防範機制和校園外的綜合治理機制,用社會、家長和學校的力量進行綜合防範。

“還要加強教育,加強排查、督導。當然還需要有專門的力量,大部分中小學已經在校門口設立了保安人員,有的還設立了法制副校長,這個機制很好,我們正在推廣。”他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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