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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網購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

2017-03-15 19: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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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記者 趙文君)記者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15日正式施行,百姓網購將更有維權保障。

今年1月6日,國家工商總局公佈了《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旨在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這一辦法3月15日正式生效。

根據規定,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應當引導和督促平臺上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提供技術保障。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以特別規定的方式明確,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商品銷售必經流程中設置顯著的確認程序,供消費者對單次購買行為進行確認。如無確認,網絡商品銷售者不得拒絕七日無理由退貨。同時,應當採取技術手段或者其他措施,對於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進行明確標注。

此外,辦法明確規定三類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即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辦法還規定了商品完好標準、退貨程序、相應法律責任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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