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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徵範圍

2017-03-17 15: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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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7日電(記者 鬱瓊源)財政部17日發佈消息,將於4月1日起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政策,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徵範圍,設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標準上限。

財政部近日發佈關於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今年為企業減費約2000億元承諾,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通知明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徵範圍,由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調整免徵範圍後,工商註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餘時期內按規定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此外,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計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