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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批復長沙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2017-2022年)

2017-03-23 17:01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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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長沙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2017-2022年)的批復
發改基礎〔2017〕499號

湖南省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於懇請批復<長沙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2016~2022)>的請示》(湘發改〔2016〕353號)收悉。經研究,並商住房城鄉建設部,現批復如下:

一、為適應城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支持長沙市重點區域及新區建設,提升綜合交通樞紐接駁水平,發揮軌道交通網絡效益,原則同意長沙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考慮項目合理工期安排,將建設規劃期調整為2017-2022年。

二、在規劃實施過程中,要堅持經濟、適用、安全的原則,統籌考慮城市開發進程、建設條件及財力情況,穩步推進項目建設。要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加強設施、人員配備。同時,研究探索城市軌道交通多制式協同發展的新格局。

三、嚴格按照批准的建設規劃審批(核準)項目,項目基本建設方案不得隨意變更。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規範招標投標行為。項目審批(核準)工作不得進一步下放、轉移審批(核準)權限,審批(核準)前應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項目評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開制度。項目批復文件抄送我委,並按要求及時報送項目建設進展等情況。

四、本期建設項目要與黃花機場、城際鐵路金橋站、汽車南站和汽車東站等主要對外交通樞紐做好規劃銜接,換乘設施工程應一次建成,可分期投入使用。重要的地鐵換乘樞紐應盡可能實現不同線路間同臺換乘,不能同臺換乘的,通過建設和改造配套換乘設施,儘量實現立體換乘。

五、請你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及時處置。我委將適時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和建設項目稽察工作。

六、請依據相關規定做好項目後評價和竣工驗收等有關工作。

附件:長沙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建設規劃(2017~2022年)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年3月15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