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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治超”出新招:違法信息抄告外省

2017-03-24 10: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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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3月24日電(記者 史衛燕)記者從湖南省交通部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規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湖南省啟動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信息抄告制度。湖南省治超辦將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在湖南境內的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情況,分別抄送給湖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以及北京、新疆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治超辦,進一步強化對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的追蹤管理。

按照抄告制度,抄告的內容主要包括違法超限超載車輛車牌號和道路運輸證號、違法超限車輛駕駛員姓名和從業資格證號、違規車輛所屬企業名稱、違法超限貨物裝載源頭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簡要描述及處罰決定等事項。

根據數據統計,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期間,在湖南境內違法超限超載運輸3次及以上的本省籍貨運車輛總共3075台次,其中查處違法行為最多的三個市州分別是張家界(706台次)、湘潭(611台次)、株洲(208台次)。

違法超限超載運輸3次及以上的外省籍貨運車輛總共為19230台次,其中違法行為最多的三個省份分別是河南省(3691台次)、江西省(2328台次)、安徽省(1554台次)。貨運車輛駕駛人違法超限超載運輸3次及以上的總共為1772人次。

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66條規定,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吊銷其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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