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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談醫廢處理

2017-05-26 07:33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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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談醫廢處理
強化監管,才能實現無害化

問:醫療廢物具體包括哪些種類?目前我國醫療廢物管理的基本情況是怎樣的?

答:目前,按照世界衛生組織原則,我國將醫療廢物分為5類,包括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和化學性廢物。

2003年,國務院頒布《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條例》實施後,國家衛計委聯合環保部認真落實工作要求,通過完善法規標準體系、加強培訓指導、加大執法監督檢查等措施,不斷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依規加強醫療廢物管理。

儘管如此,我國醫療廢物管理還不同程度存在集中處置能力不足、基層監管力量薄弱、醫療廢物處置收費不完善以及部分非醫療廢物處置出口不暢等問題,需要衛計部門配合環保、發改、住建等部門逐步研究解決。

問:醫療廢物與醫療垃圾之間應如何界定?它們是否有可能被循環利用?

答:醫療廢物是不可以循環利用的,必須由經環保部門批准設置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上門回收並進行專門處置。但是,未經患者血液、體液污染的輸液瓶、輸液袋不是醫療廢物,且有很好的回收利用價值。目前,一些媒體報道的所謂“醫療垃圾”主要是指這些輸液瓶、袋。

實際上,生産一次性輸液袋的塑料原材料品質遠遠優於一般的塑料製品,如果不能有效回收利用,而是按照醫療廢物的一般處置方法加以焚燒,不僅浪費巨大,其焚燒産生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也是污染環境的最主要來源,這也不符合國際公約要求的醫療廢物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

對此類物品的回收再利用國外已有成功經驗,有的已經發展為産業鏈,只要置於規範監管之下,其資源化再利用完全可以實現。國家衛計委對此多次與環保、住建、發改、工信、商務等有關部門專題研究,力爭從源頭解決問題。(記者 白劍峰採訪整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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