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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再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 省級33項 州縣兩級12項

2017-06-02 10:43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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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省政府審改辦了解到,我省自6月1日起再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其中省級33項,州、縣兩級12項,以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

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精神,此次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中,從管理領域上看,共涉及工業、教育、司法、文物、建設等領域,分別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廳、司法廳等15個省級部門具體實施。從內容上看,多數涉及企業生産經營、個人就業創業,取消這些事項有利於為企業鬆綁減負,方便群眾辦事創業,釋放市場活力。如食鹽準運許可,就是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部署取消的。食鹽準運許可的取消,為食鹽生産企業進入流通和銷售領域,自主建立銷售渠道,開展跨區域經營奠定了基礎。再如高等學校副教授評審權審批的取消,是改進高校教師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進一步簡化了審批程序,擴大了高校自主權,激發了廣大教師教書育人、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此次行政許可事項取消後,與以往相比最大的特點在於公佈取消事項的同時,明確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具體措施,這充分説明簡政放權不是簡單取消審批,而是轉變管理方式,採取更為管用的事中事後監管的具體措施和辦法。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要求,審批取消後,23項事項要求通過開展隨機抽查的方式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其餘事項也明確要求通過專項檢查、網絡舉報、信息公開、能力驗證、誠信體系建設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記者 朱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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