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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辦市政等職能年底前分離

2017-06-13 07:18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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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今天發佈了《關於國有企業辦市政、社區管理等職能分離移交的指導意見》,提出將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國有企業管理的市政設施、職工家屬區的社區管理等職能移交地方政府負責,2017年底前完成。

《意見》提出,堅持政企分開,將國有企業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於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實行專業化管理,將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國有企業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移交地方政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4月初,國資委、財政部共同舉辦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培訓,明確2017年目標任務是“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取得階段性成效。“三供一業”指的是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及物業管理,是計劃經濟體制下國企承擔的辦社會職能。據了解,國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去年開始在全國全面推進,目標是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國企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為“三供一業”承擔相關費用,不得在工資福利外對“三供一業”進行補貼。

《意見》還就市政設施移交的範圍和程序、社區管理職能移交提出具體方案。市政設施移交範圍是國有企業管理的面向社會開放、提供公共服務的市政設施,移交程序是由國有企業向市縣政府提出申請,市縣政府要在15個工作日內明確具體接收部門或單位。2018年起國有企業不再承擔已移交的市政設施相關費用。(記者 劉瑾報道)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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