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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違反電力法案例被行政強制執行

2017-07-10 16: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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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7月10日電(記者 沈汝發)栽種樹木妨礙電力安全運行,在反復協商無果的情況下,福建省三明市電力部門與當地有關政府部門聯合強制執行,對超高樹木進行清除。這是該省首個違反電力法被行政強制執法的案例。

據三明市電力執法辦公室介紹,受到影響的220千伏輸電線路主要為尤溪動車站提供電力供應。輸電運檢人員在線路巡視中發現,該線路108號至109號輸電桿塔下方林木與導線距離不足4米,須及時進行修剪。

隨後,由三明市電力執法辦公室牽頭、尤溪縣經信局主導、縣林業局及當地西城鎮政府配合的電力執法協調小組多次與樹木産權人協商。由於産權人執意要求高價賠償,先後10多次協商未果。此後,線樹間距離僅剩1.7米,嚴重影響線路安全運行。

在根據《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相關條款下達整改通知書拒不執行、依法送達強制執行通知書的情況下,尤溪縣經信局組織相關執法人員,現場強制修剪樹木17棵、砍伐毛竹9棵,清理後線樹間距7米,滿足了輸電線路安全運行要求。

三明市供電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聯合強制執法有利於提高電力執法的嚴肅性,促進《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落實,為輸電線路安全運行提供了有效保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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