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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效明顯 確權發證基本完成

2017-07-27 16: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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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7月27日電(記者 涂洪長)記者27日從福建龍岩市武平縣召開的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現場經驗交流會上獲悉,我國大力推進並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目前,集體林地“明晰産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基本完成,全國確權集體林地27.05億畝,發放林權證1.01億本。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繼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後,中國農村的又一次偉大革命,“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福建是全國率先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省份。200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2009年召開了首次中央林業工作會議,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行了全面部署。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意見》,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經過多年的探索與實踐,這項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

林改有力地促進了造林育林護林,實現了增綠增質。林地承包到戶後,集體林地由“我們的”變成“我的”,農民由“要我造林”變成“我要造林”,廣大農民把山當田耕、把樹當菜種,出現了全家護林、合作護林的可喜現象。集體林業發展,有力地推進了全國造林綠化,促進了森林質量的提高。僅2016年,全國完成造林1.02億畝,完成森林撫育1.26億畝。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顯示,全國集體林地面積27.37億畝,集體林森林蓄積2008年為45.74億立方米,2013年增加到54.25億立方米,增長18.7%。

同時,林改極大地促進了農民就業創業,增強了農民的獲得感。根據推算,全國集體林地經濟價值達到10多萬億元,分山到戶讓1億多農戶戶均擁有了近10萬元森林資源資産的承包經營權。廣大農民群眾承包林地、經營林業,積極發展用材林、林下經濟、森林旅遊等産業,實現就業創業,不砍樹也致富。2016年,全國林下經濟産值已達5480多億元。在集體林業經濟的帶動下,全國林業産業總産值每年增幅20%左右,2016年達到6.49萬億元。

此外,林改很好地促進了林業投資融資,實現了資源變資産。通過林改,不僅完善了林業政策,還盤活了集體林業資産。鼓勵社會工商資本進入林業,允許農民家庭承包的林地經營權流轉,林權抵押貸款成了新融資渠道,金融資本開始迅速流向林業。到2016年底,全國林權抵押貸款累計已達3000多億元,貸款餘額從2010年的300億元增長到2016年的1300多億元,增長了3倍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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