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廣東升級大氣污染防治:珠三角及清遠市
不得再新建陶瓷廠

2017-08-03 16:00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廣州8月3日電(記者 周穎)珠三角及清遠市不得再新建陶瓷廠。這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方案》中提出的內容。

方案從工業源治理、移動源治理、面源治理、污染天氣應對、政府和部門責任5個方面提出18項措施,並對廣東空氣質量未達標的城市提出了明確的達標期限:上年未達標的城市須于次年6月底前公佈空氣質量達標規劃,達標期限不能遲于2020年。

工業源治理方面,方案提出珠三角地區及清遠市不再新建陶瓷廠(新型特種陶瓷項目除外),現有陶瓷廠要推廣使用天然氣;珠三角地區禁止新、擴建燃煤燃油火電機組和企業自備電站;全省範圍內禁止新建(含擴建、技改)以石油焦為燃料的項目。

方案提出加快推廣電動汽車。深圳要在2017年實現公交純電動化,2020年實現出租車(含網約車)純電動化;廣州、佛山2017年起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車應全面實現純電動化。方案還提出提前實施機動車國VI排放標準等治理措施。

方案提出全面加強飲食油煙治理,2017年前所有排放油煙的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應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大型餐飲業戶加裝油煙在線監控監測設備,確保油煙凈化設施正常使用。方案還提出,全面禁止露天焚燒,依法處罰露天焚燒工業廢棄物、垃圾、秸稈等産生煙塵污染物質的違法行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