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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重點監管企業需與政府簽治土責任書

2017-08-10 11:19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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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今年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印發,196家企業納入重點監管清單
重點監管企業需與政府簽治土責任書

筆者9日從省環境保護廳了解到,《2017年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稱《方案》)已由該廳正式印發。《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省政府與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政府簽訂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並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各地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評估。建立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確定並公佈100家左右土壤污染防治重點監管企業,並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

筆者從該《方案》附件的“部分土壤污染防治重點監管企業清單”了解到,納入清單的企業已有196家,其中深圳(51家)、珠海(19家)、廣州(17家)的企業數量位居前三。

全面啟動農用地 土壤污染詳查採樣

“治土”先要摸清現狀,才能有的放矢。廣東版“土十條”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

“此前農業、環保等部門也對全國的土壤污染狀況做過調查,但密度偏低、技術指標不統一等。”省環科院專家指出。對此,《方案》提出,廣東今年全面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點位布設和核查,完成部分農用地土壤樣品採集和製備以及重點行業企業地塊信息收集。

在農用地方面,按照國家要求,有序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詳查點位布設和核查,建立土壤污染詳查工作協調機制,推進詳查樣品流轉中心、土壤樣品庫建設,全面啟動詳查採樣工作。

企業用地方面,在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空間位置遙感核實的基礎上,按照國家要求,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信息系統和採樣信息終端的測試、上線運行,收集重點行業企業基礎信息,有序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超標排放重金屬 要限産停産

除了查清污染狀況,還要加強土壤污染源頭控制。《方案》對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環境監管提出要求:2017年底前,根據區域特徵、行業類型、企業規模以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等,確定並公佈土壤污染防治重點監管企業名錄,有關地市人民政府要與重點監管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並向社會公開。

防治重金屬污染是土壤污染治理的重要部分。對此,《方案》提出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並落實總量控制要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要依法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産、停産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責令停業、關閉,並將名單向社會公開。

在嚴格控制農業污染方面,《方案》要求,不斷擴大測土配方施肥、農藥安全減量使用、病蟲綠色防控和專業化統防統治的示範推廣範圍,在江門臺山、恩平、開平市和惠州惠陽、惠城區等地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試點。

逐步建立地塊開發利用負面清單

分類施策是當前推進土壤環境管理和修復的重要思路。《方案》明確,實施建設用地用途改變及流轉的土壤調查評估和分用途管理制度,自2017年起,根據已開展的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結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並進行動態更新。

廣東今年還將推動污染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技術試點示範。根據《方案》,廣州、佛山、韶關、梅州、惠州、江門、肇慶、清遠等市的産糧(油)大縣、蔬菜産業重點縣,各開展2—3項受污染土壤的安全利用試點示範工程;廣州、中山、佛山、珠海市和汕頭市潮陽區、清遠市佛岡縣以及韶關市翁源、仁化縣等地的耕地土壤污染區,各開展1項以上受污染土壤的治理與修復試點示範工程;韶關仁化縣董塘鎮、翁源縣鐵龍林場,各開展1項受污染土壤的風險管控試點示範工程。自2017年起,各地根據污染地塊調查評估和保障環境安全需要,適時開展工業污染地塊環境調查、風險評估和治理修復試點示範工作。(記者 謝慶裕 通訊員 陳惠陸)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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