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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力爭用兩到三年實現降杠桿初見效

2017-08-13 19: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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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8月13日電(記者 蕭海川)降杠桿,是“三去一降一補”的重要一環。經濟大省山東日前出臺降杠桿專項實施意見,提出力爭用兩到三年時間,使降杠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同時形成一批市場化債轉股項目典型案例,各類企業的杠桿率進一步降低。

山東降杠桿工作主要圍繞債務人與債權人兩方展開。對企業,山東將強化企業的債務約束和降杠桿主體責任,明確企業是降杠桿的第一責任主體,有序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同時多措並舉盤活企業資産,支持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處置閒置的生産設備、土地、房産、在建工程、債權、知識産權等資産。山東還鼓勵企業通過發行中長期債券進行融資。

對銀行等金融服務機構,山東鼓勵各類銀行積極穩妥發展並購貸款業務,採取銀團貸款方式分散並購貸款風險。貸款餘額5億元以上且債權銀行3家以上的企業,要全部組建債權人委員會,並實行分類管理。對授信銀行超過一定數量、授信金額超過規模的企業,原則上以銀團聯合方式發放貸款。

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與發展前景,山東將分類施策。山東嚴禁把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僵屍企業”、有惡意逃廢債或失信行為的企業、債權債務關係複雜且不明晰的企業、有可能助長過剩産能擴張和增加庫存的企業等,作為市場化債轉股對象。“僵屍企業”還將依司法程序進行破産清算,並妥善安置相關人員。

對那些發展前景良好、生産經營正常、仍具備清償能力但由於階段性原因成為資金拖欠源頭的企業,山東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有效管控風險的前提下,利用聯合授信、銀團貸款、重新評估貸款期限、增加有效抵質押物等方式,予以必要支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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