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騷擾電話治理為何“按下葫蘆浮起瓢”——工信部回應騷擾電話治理三問

2017-08-25 19:3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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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25日電 題:騷擾電話治理為何“按下葫蘆浮起瓢”——工信部回應騷擾電話治理三問

新華社記者高亢、鄭生竹、陸華東

新華社“新華調查”21日播發稿件《誰在打、怎麼打、打給誰——騷擾電話生産鏈條調查》引發社會輿論關注。不少公眾疑問,騷擾電話為何“治而不止”?電話銷售公司靠什麼打個不停?騷擾電話能否依法得到治理和懲處?對此,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回應,騷擾電話治理進入“深水區”,現有單純依靠管控通信渠道的做法難以取得進一步明顯成效,亟待創新管理方式,推動源頭治理。

疑問:騷擾電話為何“治而不止”?

回應:“按下葫蘆浮起瓢”

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電信業的發展和提速降費工作的深入推進,信息通信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各項事業進步提供了有力支撐,在現代生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少數不法分子利用短信和語音通話服務的方便快捷,向用戶傳播商業性騷擾電話等垃圾信息,給電信用戶帶來極大困擾。

前期,基礎電信企業對短信端口治理普遍採取“先關停再復核再開放”的措施,對疑似垃圾信息的點對點短信大力進行攔截,在迅速取得積極成效的同時,不良信息的傳播形式隨之呈現從短信向語音轉移的趨勢,騷擾電話問題開始抬頭,“按下葫蘆浮起瓢”。

疑問:電話銷售公司靠什麼打個不停?

回應:商業廣告類騷擾電話源頭治理缺失

這位負責人介紹,垃圾信息的産生和傳播有比較複雜的社會成因,主要涉及“商業需求旺盛、精準信息獲取、主動營銷擾民、線下交易達成”等四個關鍵環節,各環節緊密銜接、形成閉環。同時,由於對騷擾電話等垃圾信息發起的源頭端和主要受益方即廣告主的監管長期缺失,導致垃圾信息問題難以根治。

近年來,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在制定修訂時已將商業廣告短信發送規範等內容納入其中,但還未明確各部門對源頭廣告主的監管責任,還未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疑問:騷擾電話能否依法得到治理和懲處?

回應:完善法規制度,加強管控問責,強化部門聯動

這位負責人表示,工信部將繼續深入研究騷擾電話等垃圾信息治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完善垃圾信息治理長效機制,鞏固前期治理效果,推動從根本上儘快解決垃圾信息擾民問題。

工信部正在推動《網間騷擾電話治理技術要求》《通信網絡不良語音信息判定標準》《通信網絡不良語音信息處置規範》《電信網絡不良和詐騙語音處置技術能力要求》等一系列騷擾電話治理行業標準的編制工作,為相關治理單位開展騷擾電話處置提供明確的依據。下一步,工信部將繼續與相關部門溝通協商,促進相關立法的出臺,使騷擾信息治理工作儘快走上全面法制化的道路。

工信部將持續加強渠道管控,建立垃圾信息治理考核評價制度及違規責任追究機制,採用量化指標對電信企業垃圾信息治理工作進行考核評價,責任追究落實到人,對不達標的企業予以問責,對工作不力的移動轉售企業、明顯存在違規行為的呼叫中心在分配線路和號碼資源、簽訂用戶服務合同時依法採取相應限制措施。

工信部還將進一步加強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作,積極建立聯合工作機制,突出源頭治理,創新治理模式,探索“疏堵結合”。定期發佈“垃圾信息舉報情況盤點”,加大對垃圾信息發送問題嚴重行業的曝光力度,並將垃圾信息治理情況納入每季度電信服務質量通告,引導全民關注,提升用戶防範垃圾信息意識,實現社會共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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