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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出臺《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
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實行終身問責

2017-08-31 12:50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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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對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及其領導幹部、工作人員的信訪工作責任及督查考核、責任追究等作出明確規定,對加強信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問責提出了更高要求。

《實施細則》對落實信訪工作責任作了系統規定。具體執行範圍涵蓋了全省行政區域內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及駐遼中央直屬事業單位。

據介紹,《實施細則》的亮點之一在於對信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追究的情形做了細化分解,將中央規定的6種責任追究情形細化為6個方面、21條具體情形,從引發信訪問題、不依法處理信訪問題、違反群眾紀律和廉潔規定、對集體訪處置不力、對信訪部門提出的“三項建議”不採納不執行等方面,作出詳細表述。

《實施細則》明確,對信訪工作中發現的責任追究情形線索,由信訪部門向黨委和政府、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或者上級信訪部門報告並受其指派,開展調查工作。對情況複雜、問題嚴重的,可會同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等有關部門進行聯合調查。調查結束後,形成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和給予處分的建議。有管理權限的黨政機關,應當根據信訪部門或聯合調查組提出的意見、建議,依法依規實施責任追究。

此外,《實施細則》還強調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實行終身問責,把追究信訪工作責任人員的有關材料歸入其個人檔案,作為業績評定、獎勵處罰、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並將執行情況報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備案,以切實解決一些地方和部門信訪工作責任追究“雷聲大雨點小”“雨過地皮濕”等問題。

據悉,我省將組織開展一系列活動推動各地各部門嚴格執行《實施細則》,並將對信訪工作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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