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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

2017-09-28 09:09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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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時期
全面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

民政部、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意見》提出,“十三五”時期全面推行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使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困難群眾對社會救助服務的滿意度明顯提升。

意見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的主體。政府購買的社會救助服務主要包括事務性工作和服務性工作兩類,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法人、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都可以公平參與競爭,承接社會救助服務。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所需經費要列入財政預算,從各級既有的社會救助工作經費或社會救助專項資金等預算中統籌安排。(記者 韓秉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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