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兩部門關於印發《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推廣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9-29 14:27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家發展改革委 質檢總局
關於印發《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
線監測系統推廣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改環資〔2017〕1711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等有關工作要求,加快建設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加強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形勢分析和預測預警,推動完成“雙控”目標任務,在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國家發展改革委、質檢總局共同制定了《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推廣建設工作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省(區、市)節能主管部門、質監部門要聯合編制本地區監測系統建設工作方案,明確建設目標、建設內容、牽頭部門、承擔單位、進度安排等,于2017年年底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和質檢總局(計量司)。

聯絡方式:

國家發展改革委:010-68505844(環資司)010-68585777轉6033(國家節能中心)010-68558412(國家信息中心)

質檢總局:010-82261841(計量司)010-64274308(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

附件: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推廣建設工作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質  檢  總  局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推廣建設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以物聯網、雲計算等技術為支撐,大力推動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以下簡稱“監測系統”)建設,加快推進重點用能單位完善能源計量體系、提高能源管理精細化水平,促進互聯網與節能工作深度融合,提高節能宏觀調控能力,推動完成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任務。

(二)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共同實施。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負責統籌推進監測系統建設,通過指導、監管、獎懲等措施,推動重點用能單位建設接入端系統,並積極創新機制,保障系統持續穩定運行。重點用能單位要建立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建設接入端系統並上傳監測數據,積極採用在線監測方式加強能源管理、發掘節能潛力,不斷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整合資源,信息共享。監測系統建設要以各地區、各部門和重點用能單位既有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統為基礎,秉承開放、共建、共享的原則,加強資源整合,積極推進與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等協調對接,減少投資,防止重復建設,實現數據共享,避免重復採集數據,增加重點用能單位負擔。

統一標準,互聯互通。在前期經過試點驗證的系列技術規範的基礎上,完善系統架構、數據採集傳輸、數據應用等標準規範體系,建立全國統一技術標準的監測系統,確保國家、省、用能單位等各級系統數據互聯互通。

(三)工作目標

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建成連接各省(區、市)、相關部門和行業數據共享的監測系統。通過開展能耗大數據分析應用,為政府部門做好能源宏觀分析與戰略規劃、開展能源消費總量與強度“雙控”形勢分析、實施節能監察、加強能源計量管理、制定節能標準等提供及時準確的數據支持,為統籌能源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決策支撐,為重點用能單位加強能源日常監控管理、開展能源審計、能效對標、能源計量審查、節能改造等提供支撐服務,切實促進企業提質增效降本。

二、建設內容

監測系統採用“國家平臺+省級平臺+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的架構,重點用能單位端能耗監測數據上傳到省級平臺,再由省級平臺上傳至國家平臺;沒有建設省級平臺的,重點用能單位端能耗監測數據直接上傳到國家平臺;國家、省級平臺實現數據同步和數據交互。按能耗數據流向,主要有以下建設內容。

(一)建設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

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部署在重點用能單位內部,由重點用能單位負責建設。主要功能是,通過計量儀錶、工控系統等採集、匯總本單位能耗數據,將數據上傳至省級平臺,或直接上傳至國家平臺。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要通過網閘、防火墻、隔離等安全措施,確保內部系統安全和數據安全;要具備遠程升級維保、一端多傳、接收國家和省級平臺推送信息和用能單位自身能源管理所需的功能。

(二)建設省級平臺

省級平臺是監測系統的區域性公共服務平臺,部署在各省(區、市)電子政務外網和互聯網,支持接入市級平臺數據,至少應達到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二級的要求。省級平臺由省級節能主管部門、質監部門負責建設,要優先使用政務雲等計算資源,符合國家對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的工作要求。主要功能是,接收本區域內重點用能單位上傳的數據,按統一的技術標準與國家平臺進行數據對接,為本省節能主管部門、質監部門、重點用能單位等提供支持服務。各地區原則上要建設省級平臺,不具備建設條件的地區,重點用能單位監測數據可以直接上傳到國家平臺,各省(區、市)有關部門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請通過國家平臺對本區域內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管理。

(三)對接國家平臺

各省級平臺要按照統一的技術標準,將監測數據上傳到國家平臺。國家平臺部署在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和互聯網,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建設,主要功能是接入、匯總、分析各省級平臺或重點用能單位直接上傳的數據,為能源消費總量與強度“雙控”及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持。國家平臺達到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要求,可以為相關部門提供數據接口,實現信息共享。

三、組織實施

(一)國家發展改革委、質檢總局負責統一部署、統籌推進監測系統建設工作。對各地區建設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建立工作通報制度,及時通報各地區工作進展,指導各地區編制監測系統建設方案,發佈有關建設指南和技術標準。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國家平臺建設和運行維護,利用平臺加強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和節能形勢分析,開展預測預警,並向質檢總局提供全數據開放接口;質檢總局根據業務工作需要,提出平臺建設意見或建議,利用平臺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計量監管和技術服務,建立能源計量基礎數據庫,做好能源計量數據的分析和利用,推動建立健全能源計量體系。

(二)各省(區、市)節能主管部門、質監部門負責本地監測系統建設工作。編制本地區監測系統建設方案,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建設,建設省級平臺,將重點用能單位監測數據傳輸到省級平臺及國家平臺。已在節能主管部門、質監部門建有省級平臺的地區,不再新建省級平臺,要按照國家統一技術標準要求改造使用原有平臺。其中兩部門均建有監測系統的地區,要協調實現系統間數據共享,避免重復採集數據,增加用能單位負擔。需要新建省級平臺的地區,省級節能主管部門、質監部門要協商確定建設牽頭部門,明確建設模式,確保部門間數據共享。各地區要梳理納入監測系統的重點用能單位名單,建立用能單位端接入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評估機制,強化對重點用能單位端系統建設實施進度和系統質量的跟蹤,每季度向國家發展改革委、質檢總局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報告。不建設省級平臺的地區,要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建設,將監測數據上傳到國家平臺。

(三)各重點用能單位要嚴格按照各地節能主管部門、質監部門要求,根據相關技術標準,開展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建設,將能源消費數據準確、完整、及時接入到省級平臺或國家平臺。要做好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運行維護工作,指定工作負責人,將接入端系統的日常維護和設備更換等計入企業成本,確保系統數據上傳的連續性、真實性,保障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質檢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統籌協調重大問題。各省(區、市)節能主管部門、質監部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人,建立工作聯絡機制和指揮調度機制,加強對本地區工作的督促指導;要加強與工業、建築、交通、能源、國管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強相關監測系統對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實目標責任。國家將各省(區、市)監測系統建設工作納入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各地區要分解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建設任務並納入對下級政府部門、對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層層分解落實,嚴格進行考核。要強化對監測系統承建單位的監督管理,確保建設進度和建設質量。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省(區、市)要協調落實監測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經費,保障系統按期建成和建成後穩定運行。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各地區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省級平臺和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國家發展改革委視情況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對各地區監測系統建設予以必要的補助。

(四)強化技術支撐。國家制定發佈能耗在線監測數據採集、數據對接傳輸、重點用能單位端系統等各類技術標準,建立健全相關標準體系,開展省級平臺和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數據對接測試和標準驗證,組織開展培訓,確保國家平臺、省級平臺、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數據有效對接。加強能耗監測器具的智慧化升級改造、配備、安裝和檢定校準,確保監測數據準確可靠,為監測系統穩定有效運行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和保障。發揮國家節能中心、國家信息中心、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等技術支撐單位的作用,做好系統建設技術保障,定期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和質檢總局(計量司)提交系統運行情況報告、能耗數據分析報告。各省(區、市)節能監察機構、節能中心、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有關計量技術機構要做好本地區監測系統建設技術支持工作。各水電氣熱等能源資源供應單位要積極支持監測系統建設,按要求提供相關數據。

(五)加強系統應用。各地區要強化系統應用功能,利用監測系統做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形勢分析、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填報審核等工作,在開展節能考核、節能監察、節能量核算、能效對標達標、能源審計、能源計量監督檢查等相關工作時,要優先考慮將監測數據作為評價或參照數據。積極開展能耗大數據應用,探索“互聯網+節能”服務新模式,及時向重點用能單位提供政策解讀、技術推薦、節能診斷、能源計量等服務,為用能單位完善能源計量體系、提高能源管理精細化水平、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完成節能目標等提供支持。

(六)開展監督檢查。各級節能主管部門、質監部門要組織開展節能監察執法、能源計量監督檢查等,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標準情況、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檢定校準情況、高耗能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重點用能單位接入端系統情況的檢查、抽查,及時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並進行通報。未按期完成建設工作或不維持系統正常運行的重點用能單位,要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懲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