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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健全農業綠色發展創新驅動與激勵約束機制

2017-10-24 14:28 來源: 農業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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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意見》解讀之十二
健全農業綠色發展創新驅動與激勵約束機制

《關於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意見》構建了新形勢下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制度框架,對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農業綠色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全面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深刻革命,必須處理好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強化創新驅動和約束激勵,構建農業綠色發展的長效機制,持之以恒、久久為功。

要堅持以科技創新作為農業綠色發展的強大引擎。過去一個時期,農業科技成果更多服務於産量提升目標,在農業綠色發展方面的科技創新和推廣相對不足。面對農業綠色發展的新要求,農業科技進步的潛力還很大,可以形成很多新的增長點,是農業綠色發展的強大引擎。為此,要按照《意見》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各類創新主體協同攻關機制,在農業投入品減量高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産地環境修復等制約農業綠色發展的關鍵環節,儘快取得一批突破性科研成果。同時,加大技術集成、示範推廣和人才培訓力度,在農業生産領域加快普及一批先進適用綠色農業技術,推動綠色生産方式落地生根。

要努力構建標準明確、激勵有效、約束有力的綠色發展制度環境。農業綠色發展看似是資源環境問題,其實質也是經濟問題,要讓生産者和消費者自覺主動把生態環保放在重要位置去考慮,激發全社會發展綠色農業的積極性,必須依靠體制機制創新。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因此,要以貫徹落實《意見》為契機,構建起有利於農業綠色發展的制度體系:一是完善政策激勵。以耕地保護補償、生態補償制度和綠色金融激勵機制等為重點,加快建立分類科學、區域有別、標準合理、規範統一的農業綠色發展激勵政策體系,引導和激勵生産者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二是加強標準引領。加快建立健全綠色農業標準體系,完善農業投入品、廢棄物排放和農産品質量安全等領域的相關標準和行業規範,引導市場主體按綠色標準進行生産經營。三是強化制度約束。著力完善綠色農業法律法規體系,加大執法和監督力度,依法打擊破壞農業資源環境違法行為,提高違法成本和懲罰標準,用法律法規為市場主體劃定行為邊界。要把《意見》作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落到實處,依靠“疏堵結合”的制度環境,有力地引導和推動社會各方共同參與到農業綠色發展的機制中來。

要把建立監測評價體系作為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基礎支撐。長期以來,我國農業資源環境生態系統數據基礎薄弱,評估測算體系不健全,農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價值難以體現並得到有效保護。這次《意見》明確提出建立農業資源環境生態監測預警體系,構建充分體現資源稀缺和損耗程度的生産成本核算機制,建設“天空地”數字農業管理系統。這一套體系的建立,既有利於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為農業綠色發展定價,從而驅動綠色産業、發展綠色經濟;也有助於強化資源環境考核評價,落實各級政府和部門的綠色發展責任,將為農業綠色發展提供重要的基礎支撐。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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