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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新建鹽城至南通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2017-10-26 18:01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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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新建鹽城至南通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發改基礎〔2017〕1840號

中國鐵路總公司、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中國鐵路總公司、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報送新建鹽城至南通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鐵總計統函〔2016〕699號)、《關於報送新建鹽城至南通鐵路調整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鐵總計統函〔2017〕554號)及中國鐵路總公司辦公廳《關於補充報送新建鹽城至南通鐵路調整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鐵總辦計統函〔2017〕283號)均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深入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加快構建沿海高速鐵路通道,促進蘇北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同意新建鹽城至南通鐵路。

二、主要建設內容和技術標準

(一)主要建設內容。線路自徐宿淮鹽鐵路鹽城站引出,向南經大豐區、東臺市、海安縣、如皋市,終至在建的滬通鐵路南通西站,新建正線長約156.6公里,設站6座,另設置本線引入南通站與寧啟線間上、下行聯絡線13.2公里,新建南通動車運用所。同步實施南通西至張家港段部分橋梁工程等(含滬通鐵路長江大橋鋪砟)。

(二)主要技術標準。鐵路等級:高速鐵路。正線數目:雙線。設計速度目標值:350公里/小時。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難地段30‰)。最小曲線半徑:一般地段7000米(困難地段5500米)。到發線有效長度:650米。牽引種類:電力。列車運行控制方式:自動控制。調度指揮方式:綜合調度集中。其他技術標準執行《高速鐵路設計規範》(TB10621-2014)。

規劃遠景年輸送能力:單向4000萬人/年。

三、投資估算、資金來源及建設安排

鹽城至南通鐵路(含正線、聯絡線及動車運用所)項目總投資262.8億元。其中,項目資本金113億元,鐵路總公司出資34.2億元,使用企業自有資金等;江蘇省出資78.8億元(含徵地拆遷費用約37.1億元)。另有36.8億元出資由江蘇省承擔(含徵地拆遷費用約5億元、大豐站單列投資3.5億元)。涉及江蘇省的出資由省級財政及沿線地市財政資金出資,徵地拆遷費用依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經出資各方認可後計入項目地方股份。資本金以外資金使用國內銀行貸款解決。

同步實施工程總投資42.7億元,資本金21.35億元,其中,鐵路總公司出資2.66億元,使用企業自有資金等;江蘇省出資18.69億元(含徵地拆遷費用約12.5億元),由省級財政及沿線地市財政資金出資,徵地拆遷費用依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經出資各方認可後計入項目地方股份。資本金以外資金使用國內銀行貸款解決。

鹽城至南通鐵路由蘇北鐵路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負責項目建設和資産管理,同步實施工程由滬寧城際公司先行代建,並適時納入通蘇嘉鐵路管理。

項目建設工期4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統籌做好鹽城至南通鐵路與在建連雲港至鹽城、滬通等鐵路的銜接。

(二)結合城市規劃,優化鐵路樞紐佈局,強化與其他對外交通方式、城市公共交通的無縫銜接;有序推進鐵路客站及周邊用地綜合開發,提高項目綜合效益。

(三)嚴格按批復要求落實地方財政出資,確保項目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和運營中要切實落實生態保護、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項要求。

(五)強化防範、化解社會穩定風險的工作措施。

五、請國家電網公司同步安排外部電源電力工程,確保與本項目同步建成。請工業和信息化部、軍委聯合參謀部在通訊遷改等方面給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對本項目審批文件所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招標投標事項核準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年10月23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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