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公佈決定廢止的推薦性物流
行業標準目錄
2017-10-20 10:21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字號:
默認
大
超大
|
打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
2017年 第16號
按照《推薦性標準集中復審工作方案》(國標委綜合〔2016〕28號)有關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已發佈的推薦性物流行業標準組織進行了集中復審,根據復審結論,決定對《倉儲揀選設備管理要求》等7項已不適應行業發展需要的推薦性物流行業標準(見附件)予以廢止。現予公佈。
附件: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的推薦性物流行業標準目錄.pdf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年10月12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