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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噸稅法草案開審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
水平基本不變

2017-10-31 16: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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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 鬱瓊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草案)》31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

船舶噸稅是針對船舶使用海上航標等助航設施的行為設置的稅種。繼煙葉稅法後,船舶噸稅法是根據稅收法定原則由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稅收法律的又一個稅收立法項目。

受國務院委託,財政部部長肖捷在作關於船舶噸稅法草案説明時表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黨的十九大提出“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將船舶噸稅法安排在10月初次審議,《國務院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將其列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項目。

肖捷説,從實際執行情況看,噸稅稅制要素基本合理、運行穩定,可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不變,將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

草案明確噸稅的徵稅對像是自我國境外港口進入境內港口的船舶,沿用了暫行條例所附《噸稅稅目稅率表》,稅目按船舶凈噸位劃分為4檔:不超過2000凈噸、2000至1萬凈噸、1萬至5萬凈噸、超過5萬凈噸;稅率根據船舶凈噸位和噸稅執照期限長短分別設置,並分為普通稅率和優惠稅率。

據了解,2015年,國務院有關部門啟動船舶噸稅法立法工作。2016年10月,船舶噸稅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今年5月,船舶噸稅法草案送審稿上報國務院。國務院法制辦在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基礎上,形成船舶噸稅法草案並報經國務院同意。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船舶噸稅法列入了今年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立法工作計劃,稅法草案經反復修改,已基本成熟,建議將船舶噸稅法草案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議程,有關納稅人等方面的問題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過程中進一步研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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