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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全面推行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

2017-11-02 10:09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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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為健全醫保支付機制和利益調控機制,激發醫療機構規範行為、控製成本、合理收治患者,省人社廳于近日下發了《關於開展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工作的指導意見》,引導醫療資源合理配置,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意見》指出,從今年起,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以總額預算為基礎,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按床日等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推進瀋陽市探索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試點,在省內其他城市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

各市在具體標準的制定過程中,要著重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的談判協商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與公立醫院協商確定病種範圍、支付標準和質量要求。根據各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水平和範圍,制定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病種付費標準,滿足各層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的需求。病種付費標準是該病種發生的費用總和,包括統籌基金支付部分、除統籌基金支付以外的部分。避免費用轉嫁,增加個人負擔。

到2017年底,我省按病種付費的病種數量不得少於100種,擴大定點醫療機構實施範圍,逐步提高按病種付費覆蓋的參保人員比重。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全省範圍內普遍實施適應不同疾病、不同服務特點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按項目付費佔比明顯下降。(記者 徐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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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按病種付費

按病種付費是以患有某種特定疾病的參保人員診療期間(門急診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為計價單位,醫保經辦機構與醫保定點醫院按規定費用標準結算醫療費用的醫保付費方式。按病種付費所支付的醫療費用,是一次完整的診療過程中,所發生的合理檢查、護理、治療、手術、藥品、材料、床位等直接醫療費用,包括住院治療和門診治療。對於不宜納入支付標準範圍內的除外項目(高值耗材或高值藥品),也應明確醫保支付方式和標準,可以定額、限額或按比例等方式支付,加強耗材費用的總量管理。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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