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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一帶一路”與海洋強國建設——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船舶噸稅法草案

2017-11-05 07:4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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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記者 鬱瓊源)遠洋船舶進入中國境內港口如何收稅?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4日分組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草案)》,常委會委員普遍認為,制定船舶噸稅法對於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促進“一帶一路”與海洋強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這是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具體體現。”任茂東委員説,從實際執行看,噸稅稅制要素基本合理、運行也穩定,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不變,將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基本是可行的。

船舶噸稅是針對船舶使用海上航標等助航設施的行為設置的稅種。“從暫行條例到法律不是簡單的改個名字,我理解制定法律應當更加嚴謹、更加規範。”任茂東委員説。

“這個草案已幾經修改和完善,雖然還存在一些不同意見,但我認為不影響大局,所以我原則同意。”廖曉軍委員説。

委員們對草案內容提出具體修改意見與建議。

馬澤華委員建議國家儘快考慮實行現代噸位所得稅制,而不是傳統的噸稅制。他認為,航運業在行業鏈條中屬於上遊産業,可以帶動造船業、修船業、鋼鐵業,甚至法律服務業、保險業等等一系列産業。

陳喜慶委員説,制定船舶噸稅法對於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促進“一帶一路”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從船舶噸稅法草案來看,我們採取的還是傳統船舶噸稅的模式,徵稅對像是從境外港口進入境內港口已經使用或者即將使用我國相關航運設施的船舶,也就是説不管這些船舶的註冊地、歸屬地屬於哪,只要進入我國港口該船舶就要繳納噸稅。

隨著全球貿易的發展,海運業已經成為基礎産業,世界很多海運大國紛紛對傳統船舶噸稅進行制度創新,對本國海運企業實施與船舶噸位挂鉤的低稅負船舶噸位所得稅制度,以代替海運企業的所得稅,從而有效提高了國內海運行業的國際競爭力。“諸如荷蘭、挪威、德國、美國、印度、韓國、日本等,都已經實行了現代的船舶噸位所得稅制。為了進一步推動海洋強國、海運強國建設,這些立法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陳喜慶委員説。

任茂東委員則建議對具有中國國籍船舶免徵船舶噸稅。

馮淑萍委員説,2012年我們審議通過的車船稅法取消了原來車船稅暫行條例中關於已繳納噸稅的船舶免徵車船稅的規定,由於同期實施的噸稅暫行條例擴大了徵收範圍,為適當減輕船舶的稅收負擔,車船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已經繳納噸稅的機動船舶,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徵車船稅,免徵至2016年底。“今年制定噸稅法應考慮這一問題,保持政策的連續性。”

姚勝委員建議進一步完善徵稅信息系統,要增加互聯網支付、手機支付等納稅渠道,提供預約辦稅、自助辦稅等服務,便利納稅人,並降低噸稅徵納成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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