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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關於積極開展宣傳貫徹新《反不正當競爭法》工作的通知

2017-11-09 09:32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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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關於積極開展宣傳貫徹新 《反不正當競爭法》工作的通知
工商競爭字〔2017〕2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做了較大規模的修改,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為認真做好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貫徹落實工作,切實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重要使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重要意義

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立足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立足於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以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為目標,致力於更好地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針對市場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進行了完善,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成果。新《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賦予了新的任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貫徹落實新《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於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加強市場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要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重大意義,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準確把握《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改的重要內容和精神實質,將貫徹落實新《反不正當競爭法》作為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切實做好反不正當競爭工作。

二、認真做好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普法宣傳和培訓工作

各地要重視做好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普法宣傳工作,突出宣傳重點,創新宣傳方式,普及公平競爭的法律知識,積極營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社會氛圍和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一)抓好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培訓工作,有效提高法律執行力。要結合本地實際,下大力氣抓好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培訓工作,科學制定培訓計劃,開展分批、分層次的集中培訓,確保2018年5月底以前完成從省局到縣級工商機關和市場監管部門一線執法人員的培訓。要科學安排培訓內容,將新《反不正當競爭法》培訓與基層執法實際緊密結合,切實提高全系統監管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有效提高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執行力。

(二)加大對經營者的宣傳培訓力度,切實增強經營者的自律意識。要立足實際需求,舉辦面向經營者的普法宣傳和培訓,尤其要向經營者宣傳新《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強化經營者義務和責任的有關內容,教育和引導經營者提高履行法定義務和責任的自律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三)加大向全社會宣傳普及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工作力度,切實提高群眾的維權意識。抓住新《反不正當競爭法》頒布和實施的重要時間節點,向全社會宣傳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內容。既可以組織專家學者進行研討、培訓等形式的政策解讀,也可以組織新聞單位開展專家訪談、專題採訪等形式的宣傳活動,確保宣傳普及有聲勢、有重點、講實效,積極擴大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社會認知度,營造宣傳貫徹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切實抓好新《反不正當競爭法》貫徹落實的各項工作

各地要把貫徹落實新《反不正當競爭法》作為當前一段時期的重要工作,切實抓好,務求實效。

(一)及時做好配套法規規章的制定完善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按照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要求,加快反不正當競爭規章的立改廢工作。總局正在抓緊制訂配套規章,清理與新《反不正當競爭法》不相符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也要積極配合地方人大做好相關地方性法規的修訂工作,保證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貫徹執行,更好地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二)認真處理投訴舉報。各地要站在對黨、對國家、對人民群眾負責的高度,站在深化改革的的立場,進一步推進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水平。要按照新《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進一步暢通受理渠道,提升線索處理效率,對不屬於本部門管轄的案件線索,及時反饋投訴舉報人。對屬於工商部門職責的,要提高辦案效率,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要進一步提升市場競爭數據綜合分析和研判能力,同時為加強市場監管、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三)依法加強行政監管執法,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秩序。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頒布為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賦予了更多履職空間和執法手段,各地要用好用足新《反不正當競爭法》賦予的行政監管職能,以重點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為突破口,以倣冒、商業賄賂、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為重點,切實加大監管執法和查辦案件力度,依法嚴厲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明年總局將在各地整治的基礎上,集中組織開展專項行動、掛牌督辦重大典型案件,適時向社會公佈一批案例,形成執法合力和執法聲勢,推動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要充分運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息約束等手段,建立健全經營者信用監管體系,依法及時向社會公佈經營者違法行為信息,完善市場誠信體系,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秩序。

(四)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切實提升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水平。要樹立社會化監管理念,加強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協作配合,加強與行業組織和新聞媒體的通力合作,強化社會監督和社會協同監管。要建立健全工作協調協作機制,及時通報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情況,共同研究解決突出問題,破解工作難題,加強頂層設計,積極構建社會化綜合平臺,努力形成行政監管、社會監督與行業規範相結合,優勢互補、協同共治的工作格局,不斷提升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水平。

請各地以省為單位,將新《反不正當競爭法》施行後的所有案件處罰決定書和案件調查終結報告于生效之日起5日內發送至指定郵箱。

聯絡人:工商總局競爭執法局 蔡斐屹

電  話: 010-88650506

郵  箱:fbzdjzc@saic.gov.cn

工商總局
2017年11月7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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