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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發佈拍賣監督管理辦法

2017-10-16 10:21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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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日前公佈《拍賣監督管理辦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拍賣人、委託人、競買人及其他參與拍賣活動的當事人從事拍賣活動,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等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對拍賣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設立拍賣企業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並經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拍賣業的部門審核,取得從事拍賣業務的許可。

《辦法》規定了拍賣人、委託人、競買人的禁止性行為,如拍賣人不得對拍賣標的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委託人在拍賣活動中不得參與競買或者委託他人代為競買,競買人之間不得有相互約定一致壓低拍賣應價等惡意串通行為。同時,《辦法》明確了相關行為的依法處罰規定。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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