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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印發《國家開發銀行監督管理辦法》

2017-11-16 09:57 來源: 銀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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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家開發銀行(以下簡稱開發銀行)深化改革方案,彌補監管制度短板,防範和化解新形勢下的金融風險,銀監會近日印發《國家開發銀行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的發佈是深化開發銀行改革的需要,是彌補開發銀行監管制度短板的需要,是加強開發銀行監管的需要。出臺專門的監管規制對促進開發銀行安全穩健可持續運行,更好地服務國家戰略,支持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具有重要作用。《辦法》既重點突出開發性金融定位,體現開發銀行服務國家戰略的特點,又強調市場化運作,要求開發銀行遵循銀行運行的一般規律,同時突出全面性,覆蓋了開發銀行經營管理和審慎監管的各個方面。

《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總則、市場定位、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管理、激勵約束、監督管理、附則等九個章節,共六十六條。重點強調以下五個方面:一是要求開發銀行堅守開發性金融定位,以開發性業務為主,輔以商業性業務,發揮中長期投融資作用,加大對經濟社會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二是要求開發銀行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構建決策科學、執行有力、監督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三是要求開發銀行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建立符合銀行運行一般規律的、與開發性金融相適應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體系。四是要求開發銀行建立健全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資本約束機制。五是要求開發銀行強化責任追究和問責,建立符合開發性金融特點的激勵約束機制。

《辦法》的出臺將有利於完善開發銀行監管規制體系,推動開發銀行監管法治化進程;有利於加強開發銀行風險管控,提升開發銀行規範化經營管理水平,促進其健康持續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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