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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臺專門規定 保護企業家財産權等權益

2017-11-16 20:3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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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11月16日電(記者 韋慧)記者16日了解到,天津市委市政府已正式印發《關於營造企業家創業發展良好環境的規定》,該規定在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産權、依法保護企業家自主經營權、促進企業家公平競爭誠信經營、激發企業家創新創業活力、完善企業家激勵機制等八個方面提出系統具體舉措。

記者從16日召開的天津市企業家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天津市委市政府15日正式印發該規定,主要目的是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調動企業家在津來津創業發展的積極性,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

該規定明確提出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産權,依法審慎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産。嚴格區分個人財産和企業法人財産,嚴格區分涉案人員財産和家庭成員財産,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産。

天津市將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凡目錄清單之外收費,企業可拒絕繳納。建立全市統一的維權服務平臺,讓企業起訴有門,投訴管用,更安心於生産經營。

為激發企業家創新創業活力,天津市規定鼓勵企業家持續創新,企業研發平臺升級為國家級的,給予50萬元至100萬元專項資金補貼。市科技領軍企業和領軍培育企業實施重大創新項目、創新平臺建設,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和300萬元科技資金補助。

天津市今後還將大力提升政府服務水平,實行承諾辦結制度,辦理時限在法定時限基礎上壓縮60%以上。天津市政府辦公廳設立企業家服務處,在市、區兩級政府設立舉報電話,對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庸懶散浮拖”行為,一經查實,堅決追責問責、決不姑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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