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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臺社保扶貧意見

2017-11-18 07:33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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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社保扶貧意見
抵禦疾病、工傷、失業等風險,建立遏制致貧返貧長效機制

記者11月17日從省人力社保廳獲悉,我省近日出臺社保扶貧意見,明確提出我省社保扶貧的目標任務、支持政策和工作要求,著力通過社會保險進一步鞏固扶貧成果,建立遏制致貧返貧的長效機制,幫助困難群體抵禦可能遭遇的疾病、工傷、失業等風險,在發展中補齊民生短板,在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方面,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殘疾人參保,由縣級財政按當地最低繳費檔次給予全部或部分補貼。我省明確要求,“十三五”期間,在認定低保對象和其他低收入農戶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不計入家庭收入,確保待遇只疊加、不扣減、不沖銷。

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方面,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和當地政府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參保個人繳費部分,政府按規定給予補貼。我省還將進一步完善大病保險制度,通過降低起付標準、提高報銷比例、先診療後付費等舉措,對困難群體實施傾斜性精準幫扶,最大限度地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在工傷保險方面,我省通過建築業等行業按項目參保方式,把項目內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作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保障範圍,避免農民工家庭因工傷致貧。對於工傷或職業病人中的困難群體,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先行支付政策,確保他們及時得到救治。目前,我省已經實現用人單位每週7天全天候無障礙工傷申報、參保。

失業保險方面,從2018年1月1日起,農民合同制職工與城鎮職工同等參保繳費,同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原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所在單位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按規定進行折算,與之後的實際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在生育保險方面,我省進一步擴大待遇享受範圍,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就業婦女符合條件的分娩住院醫療費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將參保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醫療費用納入生育保險報銷範圍,實行與參保女職工同等生育醫療費報銷待遇。(記者 張冰 通訊員 樓春燕 劉曉露)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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