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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開展小區物業服務綜合評價 業主評價佔比最重

2017-12-03 19:1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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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3日電(記者 孔祥鑫)為推進北京物業服務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規範物業服務行為,構建“誠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公佈了《關於開展居住小區物業服務綜合評價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評價主體以業主為核心,鼓勵業主行使權利。

通知明確,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服務綜合評價工作將自2018年起開展,每年組織一次,評價範圍為物業公司提供6個月以上服務的居住類物業項目,評價結果將記入物業企業和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

通知規定,居住小區物業服務綜合評價內容包括業主評價、專業評價和屬地管理部門評價,其中業主評價分值佔50%,其餘分別佔30%和20%。業主居住在小區裏,對物業服務有著最直觀的感受,以往的專家評優和行政檢查,通常是站在專業管理和行業管理的角度,業主的參與度有限。這次綜合評價以業主評價為核心,既保障業主作為消費者對物業服務的知情權、監督權,也便於行政主管部門掌握業主對物業服務的需求和意見,更好地為群眾和行業服務。

通知中提到,對服務水平連續下降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的項目,屬地街道(鄉鎮)可以建議業主委員會或組織業主共同決定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此條規定將一改當前業主在物業事務中處於弱勢地位的現狀,明確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是委託與被委託的合同關係,鼓勵業主行使監督權,督促物業服務企業不斷提升服務水平,保障物業區域的和諧與安全。

綜合評價以《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服務綜合評價指引》為基準,採取以區為主、市級抽查的方式,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聘請第三方機構、選取專家對物業項目進行評價。北京市住建委還將逐步建立物業服務綜合評價信息系統,指導各區有效開展此項工作,充分發揮政府的服務與監督職能,保障物業管理的良好發展態勢。

根據通知,評價結果將在北京市住建委官網向社會公佈,並記入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評價結果可以作為物業項目招投標和相關部門日常監督的參考依據,對服務水平顯著提高的項目,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可給予適當獎勵。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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