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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引入新指標完善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

2017-12-06 18: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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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6日電(記者 李延霞)銀監會6日發佈《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新增加凈穩定資金比例、優質流動性資産充足率、流動性匹配率三項指標,進一步加強我國銀行業流動性風險管理。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我國銀行業務經營出現新特點,現行的流動性辦法(試行)只包括流動性比例和流動性覆蓋率兩項監管指標。其中,流動性覆蓋率僅適用於資産規模在2000億元(含)以上的銀行,資産規模在2000億元以下的中小銀行缺乏有效的監管指標。

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是新引入三個量化指標。其中,凈穩定資金比例適用於資産規模在2000億元(含)以上的商業銀行,優質流動性資産充足率適用於資産規模在2000億元以下的商業銀行,流動性匹配率適用於全部商業銀行。

據介紹,凈穩定資金比例,等於可用的穩定資金除以所需的穩定資金,監管要求為不低於100%。該指標值越高,説明銀行穩定資金來源越充足,應對中長期結構性問題的能力越強;優質流動性資産充足率,等於優質流動性資産除以短期現金凈流出,監管要求為不低於100%。該指標值越高,説明銀行抵禦流動性風險的能力越強。流動性匹配率,等於加權資金來源除以加權資金運用,監管要求為不低於100%。該指標值越低,説明銀行以短期資金支持長期資産的問題越大,期限匹配程度越差。

修訂後的管理辦法擬從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並對優質流動性資産充足率和流動性匹配率設置了過渡期,分別為2018年底和2019年底。同時給資産規模初次突破2000億元的銀行一定緩衝期,在突破次月可仍適用原監管指標,之後再適用新監管指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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