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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啟動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第二批試點工作

2017-12-08 08:11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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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
第二批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
財綜〔2017〕66號

河北、山西、內蒙古、廣東、寧夏、新疆、四川省(區)財政廳,東北師範大學、中山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大連海事大學、中南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吉林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西南大學、天津大學:

自《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穩步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試點方案>的通知》(財綜〔2017〕32號)頒布以來,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試點工作進展順利,取得較好成效。為進一步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經研究決定啟動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第二批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第二批試點地區和單位

根據各地區和單位的意願及前期工作基礎,選擇河北、山西、內蒙古、廣東、四川、寧夏、新疆等地區,東北師範大學、中山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大連海事大學、中南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吉林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西南大學、天津大學等中央單位,自通知頒布之日起開展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試點工作。

二、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試點主要內容

各試點地區和單位應根據國務院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總體部署,按照財政部金財工程建設統一規劃,推進運用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逐步建立科學規範的新型財政票據監管體系,全面提升財政票據監管水平和效率。應按照財綜〔2017〕32號文件有關要求,明確財政電子票據基本概念,統一規範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流程、編碼規則、數據標準,構建財政電子票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財政電子票據數據信息共享和運用機制,建立財政電子票據監督檢查體系,促進財政電子票據順暢流轉、安全傳輸、規範使用、便捷查詢,達到提效和便民的雙目標。

三、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試點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要高度重視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改革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要求,落實資金來源,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二)做好銜接。要做好與非稅收入管理政策、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的銜接,做好與單位業務管理的銜接。

(三)加強溝通。要加強與用票單位、交款人的溝通交流,加大宣傳培訓工作力度。同時要與第一批試點地區和單位積極交流,學習先進經驗,共同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

(四)勇於創新。在滿足財綜〔2017〕32號文件有關財政電子票據數據規範的基礎上,可根據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勇於嘗試新技術,創新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為財政電子票據的全面推廣探索可行路徑。

各試點地區和單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試點工作,並將試點情況及時反饋財政部。

財政部
2017年11月22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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