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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食藥監局建立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2017-12-11 09:46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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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規範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日前,省食藥監局決定建立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要求相關部門在做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之前,先提交省局法制機構或指定機構,對其合法性、適當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再經省局局務會或案件審理委員會集體討論,方可做出決定。

省食藥監局明確,食品藥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審核範圍,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具體為以下幾類: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可能在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需經聽證程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的,情況複雜、涉及多個法律關係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進行法制審核的本級各業務部門實施的行政許可;對社會影響大、案情複雜的,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産停業及撤銷批准證明文件的,案件情況複雜、涉及多個法律關係的,涉案貨值金額10萬元以上的以及其他需要審核的行政處罰案件;本級承辦機構實施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查封、扣押行政強制措施。省食藥監局法制機構應當在收到送審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緊急情況下實施的行政強制措施,可電話請示分管領導後,由法制機構審核,在24小時內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相關規定職責,導致食品藥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錯誤、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記者 宜秀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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